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三亮”专题行动推动营商环境创新提升的实施办法》,在全市承担主要审批服务、监管监督、业务办理的职能部门开展“亮人员身份、亮制度职责、亮评价结果”专题行动(以下简称“三亮”专题行动),着力打造更加阳光高效透明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
据悉,“三亮”专题行动具体包括:“亮”人员身份,各县区、市有关部门要通过办事场所信息大屏、公示栏或部门网站、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开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承担主要审批服务、监管监督、业务办理等职能科(室)的分管负责同志以及具体业务科(室)负责同志、其他负责同志、工作人员的姓名、照片、所在岗位(单位、科室)等基本信息;“亮”制度职责,公开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事项清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行业服务用语,方便市场主体知情办事、民主监督;“亮”评价结果,综合市场主体评价情况,“晒”出各县区、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成绩单”。
根据规定,“三亮”专题行动评价以各类市场主体“无记名打票”形式进行,每半年开展一次、每年两次。评价结果全市通报,并作为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营商环境”等相关指标评分重要参考。
被评定为“优秀”等次或“跨等次”提升的,相关人员同等条件下作为优先培养、提拔重用推荐对象。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或“跨等次”下降的,对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处理。连续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对部门分管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处理。
开展“三亮”专题行动坚持“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原则,以基层一线为重点,发现表扬一批爱岗敬业、担当作为、优质服务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纠正治理一批衙门作风、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的突出问题和个人。通过开展“三亮”专题行动,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树牢“换位思考、主动服务、有求必应、无需不扰”理念,激励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以“店小二”思维、“保姆式”服务,全面打通服务市场主体“最后一米”,实现工作作风、服务能力、营商环境三个方面大提升。
菏泽报业全媒体 记者 张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