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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方法制报收集编辑:北方法制报
通讯员 王志颖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买受人纷纷打来电话,对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表示感谢。一个案件的办理结果使得三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体现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司法为民宗旨真正落实到位。
张某诉姜某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开法院判决被告姜某向原告张某偿还六万余元,姜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张某向经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姜某的工资收入已被其他案件在先冻结,可供此案执行的财产是姜某名下仍有贷款的一套住房,在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后,涉案房屋很快进入了评估拍卖程序。
房屋顺利拍卖后,问题随之显现,姜某名下的房屋实际居住人是其父母,在法院张贴了迁出公告并对老两口耐心劝告后,姜某的父母仍拒绝搬出房屋。
为了对各方当事人负责,节约司法资源,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法院强制迁出的不利后果和主动迁出的有利影响讲给姜某及其父母。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姜某的父母主动迁出并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在为买受人办理完更名过户后,法院将案款给付申请执行人和抵押权人,因涉案房屋系被执行人名下唯一住房,法院依法为其保留了租金,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经开法院执行局用心对待每一个执行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化强制迁出为主动迁出,不仅彰显了执行力度,更让群众感受到了执行温度,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