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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收集编辑:象山县传媒中心
记者 张霞
最近,象山县出台《象山县“化鱼为龙”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贯通高层次专技人才、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的交流融合,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创新强县战略,打造一支立体多元、综合性强的本土人才队伍引入政策活水,助推各类人才尽早“化鱼为龙”。
该意见主要围绕象山县“才能兼备、余生有幸”八大产业赛道,选拔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培养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投入保障、优化发展环境等举措“化鱼为龙”。
据悉,“化鱼为龙”人才培养工程分三个层次进行选拔培养,每三年选拔一次,以五年为一个培养周期。第一层次为:选拔和培养10名能跟踪国内科技前沿,引领本学科和产业发展,有望入选宁波市特优或领军人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二层次为:选拔和培养30名在行业领域中代表象山县技术前沿,支撑学科建设和产业发展,有望入选宁波市拔尖或高级人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为:选拔和培养100名在象山县各行业领域作出较大贡献,有望晋升“化鱼为龙”人才培养工程第一、二层次序列的优秀人才。
在选拔评审时,按照“客观公正、分类评价、注重创新”的原则,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根据人才学科专业类型和特点,实行分类评价。高层次专技人才侧重考察科研水平、学术造诣、技术成果及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侧重考察引领高新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能力,以及带资金、带技术、带项目的核心竞争力;高技能人才侧重考察技术改造、绝技绝活、技艺传承等方面的社会贡献力。
县级财政每年在县人才发展专项经费中安排人才培养专项资金,用于人员的资助和培养。在培养期内分别给予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5万元、3万元、1万元的人才培养资助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