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一些省份的地级市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落地实施。当地职工医保参保人发现,去医院看门诊就医购药能报销了。提升医疗保障待遇本是好事,但与此同时,自己个人医保账户里的资金减少了,也让一些人有点疑惑。
“职工个人医保账户的资金减少,是因为实施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后的门诊保障机制发生了变化,将单位缴费全部计入医保统筹基金,不再将其中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同时参保人个人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的保障范围,从而在整体上提高广大职工的门诊保障水平。”浙江大学国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长金维刚告诉记者。
从全国看,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后,门诊需求多、患病多的参保职工明显获益。当然,也有部分身体健康的职工,很少去医院就诊,个人账户资金减少,对他们来说确实有损失。对此,金维刚表示,改革本身就是利益调整的过程,让最有需要的人受益是基本原则。改革后,大部分参保人个人账户当期计入会减少,但改革后门诊待遇更好,真正患病的群众和老年人更受益。
有关专家详解了“待遇更好”:一是调减个人账户当期计入的同时建立了共济保障,通过权益置换提升普通门诊保障水平,增加的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待遇比个人账户减少要高,随着制度健全完善还将逐步提高门诊报销水平,让老百姓充分享受改革红利。二是保留了个人账户这一制度设置,且历史上的结存仍然由个人支配使用,可继续用于个人在门诊就医、在药店购药,原来能保障的改革后仍然可以保障,还拓展了使用范围。三是计入办法更加公平,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继续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统一按定额划入,不再与本人养老金水平或者退休前工资一定比例挂钩,实现了同一地区内公平统一,同一人群内基本一致。
除了对个人账户资金减少不理解,也有一些职工提出:因为附近药店没有自己需要的常用药,要享受报销待遇还得常跑医院,搭上了门诊费交通费。
“这项改革还需要由各统筹地区政府根据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具体政策和实施细则。”金维刚认为。
针对群众提出的药店购药难享受医保待遇的问题,国家医保局明确回应,改革后,参保患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既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也可以凭外配处方享受统筹基金报销。为更好方便参保群众待遇享受,还将实施支付方面的创新。一是支持患者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享受与在就诊医疗机构同等的报销待遇。二是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保障范围,提高享受待遇的便捷性。三是探索推进电子处方流转,更好解决购药结算的需要。此外,还将协同相关部门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定点药店配药联动上完善措施。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