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审计厅出台了《关于深化组织部门干部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融合的实施意见》,要求将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两类监督贯通融合的切入点,着力构建衔接顺畅、成果共享、协调高效、保障有力的监督工作格局,多措并举优化深化贯通融合的内容和路径方式,激发监督治理效能。
意见要求,要突出经济责任审计政治属性,进一步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优势,坚持“审事”“察人”相贯通,实现对干部监督管理的“五个助力”:助力精准科学知事识人、助力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助力优化干部选拔任用、助力从严管理体系建设、助力正向激励体系建设。
意见强调,要以创新思维、系统方法优化融合机制,重塑贯通路径,改革重塑审计理念、审计方法和审计管理,提升审计监督质效。一是聚力增强审计覆盖效果,合力构建“审事”“评人”相结合的审计立体监督模式。二是聚力提高审计内在质量,合力深化“五审五评”工作机制。强化对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谋划推动高质量发展、决策管理重大经济事项、管理资金资产资源和防控经济风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的审计监督,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在树立正确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尽职尽责统筹发展与安全,以及知敬畏、守底线等方面的意识、能力、作风与作为,精准“画像”,努力为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提供重要参考。三是聚力破除信息交互壁垒,合力深化信息共享和全程研判机制。要强化双方信息沟通会商研判,合力构建审计对象动态管理数据库,强化对象管理。
意见要求,要着力解决审用分离问题,着力推动审计结果运用,为党委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提供有力支撑。审计机关要进一步贯通经济责任审计与其他审计成果,建立领导干部职业生涯全周期审计监督“一本账”。同时,及时交互重大信息、即时会商重要审情,特别是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信访举报线索、重大失职渎职情况、重要问题线索和违纪违规情况等,第一时间与组织部门沟通会商。组织部门要综合运用审计监督成果,注重从审计发现问题性质和整改落实情况看领导干部政治表现和干事能力,将审计对象列入立体监督系统“三色名单”管理,将审计定责情况和整改情况作为组织处理的重要依据。对在审计实施期间或重大审计问题未整改完成之前的审计对象审慎使用,对被列入审计重点研判对象或被评定为对审计发现问题存在虚假整改、拒绝或拖延整改的,对当事人进行约谈、通报或追责问责。(文/甘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