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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疆法制报收集编辑:新疆法制报
“典”亮校园 护航成长 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5月25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疆大学附属叶城中学(第四中学)法治副校长陈昆鸿,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题,为第四中学师生开展了一堂民法典主题宣传课,推动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走深走实。
课堂上,陈昆鸿利用生动形象的语言和典型有趣的案例,讲解了法律是什么、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有哪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如何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陈昆鸿提醒学生要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民法典中保护未成年人的条例,提醒同学们自觉抵御不良诱惑,避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学法,是人生的必修课,用法,是平安的护身符。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有着重要意义。通过这次民法典宣传行动,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法治观念,让民法典这部“社会百科全书”真正走进学校,让法治的种子在青少年心中茁壮成长。
下一步,叶城县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更具特色、更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引领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通讯员 李天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