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公安机关实施“生态警务”守护绿水青山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网记者:
刚才提到了公安机关开展“昆仑”系列专项行动,请介绍一下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发挥了哪些作用?
石建:自2019年起,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环境和知识产权犯罪“昆仑”系列专项行动,包含六个子行动,其中4号和6号行动分别是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动和打击破坏自然资源犯罪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围绕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开展重点打击。在保护大气环境方面,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重点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以及涉“双碳”、消耗臭氧层物质等污染大气犯罪。在保护水环境方面,重点打击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江河湖泊等重点保护区域,以及利用城市管网、城区河道、乡村沟渠等地段或通过暗管、渗井等逃避监管的方式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水体犯罪。在保护土壤环境方面,重点打击废旧铅酸电瓶、废矿物油、铝灰渣、尾矿渣等危废回收利用处置,化工化学、有色金属冶炼、畜禽养殖等行业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固废危废,向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群众生产生活密集区、农业农村农用地、油田等敏感地区排放、倾倒、处置固废危废等污染土壤犯罪。在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方面,重点打击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稀土、锂、铝、铁、煤炭、磷等战略性矿产资源犯罪;非法开采、破坏性开采砂石、泥炭及其他矿产资源犯罪。2022年以来,全省共立案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402起,非法采矿刑事案件68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18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58起。成功侦破济南“12.6”非法采矿案、青岛“3.23”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枣庄“5.26”污染环境案、日照“11.23”污染环境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维护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保护山东生态环境安全、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人民公安报记者:
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请介绍一下公安机关在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方面的工作情况?
刘得: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作为“生态警长”机制的重要内容强力部署推动,联合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清风”“护松”等一系列、多轮次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持续发起凌厉攻势,有力维护了全省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资源安全。一方面,坚持“打击就是最好的保护”,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21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09名,收缴野生动物17万只,查获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1.1万件,涉案价值6.9亿元。另一方面,坚持“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持续深化部门协调联动,积极推动生态资源保护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工作合力,强力助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下一步,将进一步牢固树立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保持对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努力为建设“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