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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关发布收集编辑:城关发布
2023年以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许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的全过程,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被救助人系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因身体多处受到损伤,其中手部受伤最为严重,且被告人仅支付了部分赔偿金,许某某的受伤导致其无法继续从事原工作,仅靠女儿的低保金维持生活,生活困难。经过审查后认为,许某某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近日,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对许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发放救助金,并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现场监督。参与监督救助金发放的人民监督员表示: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不仅为被救助家庭解决了部分生活困难,抚慰了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精神创伤,也充分体现出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办案理念,帮助被救助人建立了生活信心,激发内生动力,防止因案致贫。通过实地参与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全程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做到了“救在点上、助在人心”。
今后,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不断提高主动接受监督的思想认识,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权利,让“阳光”检务在监督下高质量发展,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困难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