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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上酒泉收集编辑:云上酒泉
近日,金塔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赵某某因欠申请人王某劳务费2.16万元被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履行协议,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查找未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行踪,遂向公安部门发出协查函,请求对被执行人采取临控措施。今年11月,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执行干警将赵某某拘传至法院。赵某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经合议庭合议后,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
见此情况,被执行人立即联系筹款,一次性履行完全部案款,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金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保持对拒不执行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采用具有针对性的打击措施,维护法律权威,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苏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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