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叶相成 记者 兰璐
“COD为6.947毫克/升,氨氮0.0948毫克/升,总磷0.17毫克/升……”5月29日下午,在十堰市神定河水质净化 B区 MBR工艺段废水在线监测室,十堰京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群伟指着16时的在线数据介绍说,全国污水处理厂水质排放标准为一级 A,而神定河水质净化 B区MBR工艺段出水主要指标参照北京市标准,出水水质高于一级 A、达到地表Ⅲ类。
这是我市自我加压,严格履行“守井人”职责,不断提升污水处理能力,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的缩影。
提升流域治理能力
成全球污水处理技术博物馆
“水变清了,我们休闲散步又多了一个好去处。”6月2日下午,家住张湾区红卫河边的李大爷一边散步健身,一边喜滋滋地说。
红卫河水质改善,得益于十堰城区实施的支沟分片包干排查整治工作。据了解,我市对城区神定河、泗河、犟河等三大流域88条支沟进行分片包干排查整治,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提升流域治理能力,目前我市已将支沟分片包干排查整治工作向全市各县(市、区)拓展。
过去,由于先建厂后建市、先生产后生活等历史问题,我市犟河、神定河、泗河、剑河、官山河等5条河流污染严重。虽然这5条不达标河流总水量不到丹江口库区入库水量的1%,但我市付出100%的努力进行治理,旨在将丹江口水库这个“北方大水缸”打造成最放心水源地。
2012年以来,我市将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作为“硬骨头”聚力攻坚,编制5条不达标河流治理方案,由市政府领导担任“五河”河长,大刀阔斧进行整治,累计清除污泥和垃圾561万吨,清理、整顿、治理排污口590余个,完成河道清淤138公里,建设生态河道130公里,建成清污分流管网1600多公里。
采用 PPP模式,引入北京排水集团、碧水源公司等多家第三方治水权威公司参与治污。市五条不达标河流治理规划技术总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高级工程师畅军庆告诉记者,全球主流污水处理工艺有30多种,我市结合实际应用了27种,成为名副其实的污水处理技术博物馆。
坚持每月对全市28个县域断面、119个跨乡镇断面进行考核打分,每年归集3300万元用于水环境质量横向生态补偿,考核优良的进行奖励,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限批等。
经过多年持续系统治理,“五河”水质明显改善。其中,神定河水质由劣Ⅴ类提升到目前的Ⅳ类、泗河由劣Ⅴ类提升到Ⅲ类,官山河、犟河、剑河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至Ⅲ类。丹江口水库水质常年稳定保持在Ⅱ类及以上标准,109项指标有107项达到Ⅰ类。
提升全面监管能力
七大专项行动保水护水
“全市都动起来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均深入一线推进环境风险隐患治理。”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负责人介绍。
今年4月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主要领导带头,多次深入实地检查督导问题整改。为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我市出台环境风险隐患七大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这七大专项治理包括重点流域暗管直排专项治理、建材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治理、重点监管单位违法排污专项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专项治理、支沟分片包干专项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治理、尾矿库环境隐患专项治理。
为有效推进排查整治,我市专门成立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挥部办公室,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单位抽调业务骨干,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办以及重点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截至目前,市环委办交办的41个问题已整改完成27个,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4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9个。
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10万份“有奖举报”宣传折页进村入户
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武当山分局工作人员走村入户,将《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宣传折页送到农户手中,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管中来。
记者了解到,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人可通过12345、12369、网络、来信来访等方式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按照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后果的严重性,我市将举报事项分为重大举报事项、较大举报事项和一般举报事项。其中,重大举报事项包括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监测数据,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等。
根据举报人对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贡献程度,我市将奖励等级分为三等。对于重大举报事项,第一、二、三等贡献的举报人分别奖励五万元、二万元和一万元;对于较大举报事项,第一、二、三等贡献的举报人分别奖励一万元、五千元、二千元;对于一般举报事项,第一、二、三等贡献的举报人分别奖励二千元、一千元、五百元。
举报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情况,按照50元/50平方米(不足50平方米按50平方米)计算奖励,单次举报最高奖励300元;举报过程中能够提供有效音视频证据,能够帮助查实焚烧实施者并立案处罚的,按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为让《十堰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家喻户晓,我市除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外,还印制宣传折页10万份,发放至广大群众手中,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