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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多轮次调解,执结一件长达8年时间的“骨头案”,不仅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还化解了双方之间另一件侵权纠纷。
2012年,被执行人赵某以承包工程缺少资金为由向申请人杨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赵某未能如期还款,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赵某偿还杨某借款本金3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赵某长期在外躲债,名下也没有查询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导致案件陷入僵局,长期未结。
青龙法院执行局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发现此案,执行法官通过做赵某亲属的思想工作,联系到了赵某。了解到赵某不愿意履行判决,原因是杨某在向赵某追索欠款过程中,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赵某被杨某殴打。赵某报警后未能得到圆满解决,因此心生怨恨,不愿意偿还杨某的借款。
执行法官了解到此情况后,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耐心做双方工作,并将双方亲属邀请到法院共同调解。通过多轮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赵某偿还杨某2万元,当场履行,其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杨某自愿放弃,赵某也不再追究杨某的侵权责任。至此,这件长达8年时间的“骨头案”终于执结,双方握手言和,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近年来,青龙法院主动出击,对所有终本执行案件清仓盘点,逐案分析执行对策,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使得一大批执行积案得以化解,以实际行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记者:郭娜
统筹:田哲轶 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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