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酒泉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3年“6·5”环境日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2022年酒泉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
《公报》主要包括2022年酒泉市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情况、措施与行动及环境监测六部分内容。
《公报》显示,2022年,酒泉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紧盯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1246”发展思路和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酒泉的目标任务,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定不移实施“生态立市”战略,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全力抓好祁连山生态保护治理,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推进,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表现为“一向好、两稳定”,即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水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2022年,酒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3天,优良天数比例85.8%,同比增加16天。可吸入颗粒物(PM_10)年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_2.5)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4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7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2年,全市11个国控、省控地表水考核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达100%,连续6年达到考核目标要求。2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6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2022年,全市7县市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在44.5分贝—54.5分贝,肃北县、阿克塞县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评价为“好”。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金塔县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评价为“较好”。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肃北县、阿克塞县等5县市,城市功能区昼、夜间噪声达标率均为100%。全市7个县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2.6分贝—62.1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均为一级,评价为“好”。(酒泉融媒记者张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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