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方霞
8月14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湖北省长江生态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CCF)联合主办“首届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暨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研讨会”,湖北高院与CCF签订《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框架协议》,探索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司法审判新路径。
调研沉湖湿地(通讯员供图)
本次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七壕保护站举行,以“共抓长江大保护,谱写绿色新篇章”为主题,来自湖北高院、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北京林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阿拉善SEE长江项目中心、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的近30位领导、专家、企业家齐聚一堂,共商以司法和公益之力,探索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司法审判的新路径。
探讨会期间,湖北高院和CCF签订《共同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框架协议》,将在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司法审判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探索社会组织配合并参与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司法审判新路子,开展公益诉讼活动,打造长江大保护典型案件和精品案例;CCF设立长江大保护司法审判专项公益基金,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修复、绿色低碳发展等项目的司法鉴定、示范基地建设、理论研究提供支持;共同开展环境法治宣传,充分展示长江大保护湖北环境司法与社会公众参与的湖北合力。
签署协议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表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司法机关共同努力,湖北高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希望CCF与司法部门一起提升生态修复的效率,探索推出多层次环境司法协作的湖北新模式。
CCF执行理事长邬剑刚介绍表示,CCF将在湖北高院的指导下,积极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在长江大保护资源环境司法审判领域承担新的责任,共同探索社会组织参与长江大保护环境司法审判的新路径。
本次研讨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双碳法治研究基地承办、卓尔公益基金会、武汉市蔡甸区沉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阿拉善SEE长江项目中心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