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劳动者
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更是追梦人的舞台。筑梦路上,奋斗不止;逐梦路上,砥砺前行;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为深入挖掘平凡岗位上劳模工匠、一线职工、产业工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奋斗故事,展示劳动者风采,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领职工立足岗位争当新时代岗位建功排头兵,营造为建设“幸福盘龙”不断奋斗的良好氛围,盘龙区联合《都市时报》继续发起“争当岗位建功排头兵 共创幸福盘龙”2023年度盘龙区“最美奋斗者/最美奋斗集体”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自2020年以来,盘龙区“最美奋斗者/最美奋斗集体”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已连续举办两届,两届评选共收到报名推荐材料500余份,评选出“最美奋斗者”180名、“最美奋斗集体”20个,覆盖全区各行各业职工,挖掘了大量职工先进典型、产业工人先锋,取得良好社会传播效果。逐步成为展示盘龙奋斗故事的新平台、展示劳动者风采的新载体、弘扬盘龙奋斗精神的新举措,以及擦亮盘龙工会“红五月”系列活动的“金字招牌”。在过去两届的活动征集中,盘龙区“最美奋斗者/最美奋斗集体”记录了许许多多感人的奋斗故事,不论是公安干警还是医务人员,不论是环卫工人还是快递小哥,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大军都坚守岗位、勇毅前行助力城市发展、建设“幸福盘龙”。
发出“征集令”
每一滴汗水都折射光芒,每一份付出都照亮梦想,每一个劳动者都是主角。2023年,盘龙区将加快构建与省会城市核心城区区位相适应的产业体系,进一步提升楼宇(总部)经济,加快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建设,力争将北京路沿线打造为昆明城市CBD。2023年盘龙区“最美奋斗者/最美奋斗集体”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将在延续往年以奋斗为主线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活动范围,增设名额,评选出个人最美奋斗者100名、奋斗集体50名,追寻盘龙奋斗者的脚步,续写盘龙奋斗故事。
本次活动不限职业、年龄、居住地,凡为盘龙区城市建设作出奋斗和努力的个人;凡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信念坚定的盘龙区优秀工作者;为“幸福盘龙”、盘龙城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各行各业代表人士;长期奋战在盘龙,特别是基层一线,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等广大人民群众/集体,以及企业注册在盘龙区、项目落地盘龙区、办公地点在盘龙区,且为盘龙区建设发展作出努力及贡献的集体均可参与推荐或报名。
本年度活动征集方式分为推荐和自荐两种,由属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自荐。可通过盘龙区融媒体平台(“微观盘龙”微信公众号、“@昆明盘龙发布”微博号、“云融盘龙”APP)及《都市时报》全媒体平台下载报名表,审核盖章并填写单位意见后,上报活动组委会邮箱。
活动规则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能够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2. 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体条件:
个人组:
1. 为盘龙区发展建设不懈奋斗,立足岗位、勤奋工作,任劳任怨、不计名利,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 业务技能及专业知识过硬,取得突出成效,作出重要贡献,受到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
3. 品行端正、是非观念明确,原则性强,遵守公序良俗、诚实守信、仪表端庄、言行得体、举止文明,在群众中无不良影响。
4. 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对工作高度负责。
5. 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能配合同事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事认同度高。
集体组:
1. 近5年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违法违纪问题。
2. 具有具体事迹,为盘龙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实际贡献。
3. 组织架构健全,班子团结协作,决策科学,作风民主,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
4. 职工队伍安定团结,奋发向上,勤政务实。
5. 在近年来的事务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6. 勇于开拓,锐意进取,有改革创新精神,能深入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活动流程
活动分线上、线下两部分,按以下四个环节推进:
1. 上报材料阶段。街道及主管单位需将推荐的“最美奋斗者/最美奋斗集体”相关材料上报活动组委会。上报之前各单位要进行内部公示,并审核盖章,材料要真实可靠、表达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材料包括300字事迹简介及800字详细介绍,并附不小于1M的一寸免冠照片及不小于2M的生活照一张)。
2. 投票阶段。活动组委会将在盘龙区微信平台及“都市时报”APP等平台公示候选人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搭建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阶段禁止刷票,一经活动组委会发现,暂停刷票人投票渠道24小时,异常数据不计入票数;第二次刷票直接取消活动资格。出现数据异常情况,线下打分时将酌情扣分。
3. 线下打分阶段。活动组委会将组织评议小组,进行线下评审,并在盘龙区微信平台及“都市时报”APP等平台公示进度和结果。
4. 审核公示阶段。通过投票结果及线下打分,选出“最美奋斗者/最美奋斗集体”,对入选名单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网络评分占40%,线下评分占60%)。
5. 异议结果处理。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由推荐单位盖章发函至活动组委会,组委会进行情况说明。
给分细则(百分制)
(一)线上给分:
按投票数排名,第一名为满分,最后一名为60分,其余人员按40÷(总人数减-2)为差额,按排名依次递减(以百分之计算,占最终结果的40%)。
(二)线下给分:
1. 材料完整度。材料是否按要求准备,照片、文字介绍、事迹说明是否完整(占比15%)。
2. 主题贴合度
3. 人物/集体事迹是否贴合“争当岗位建功排头兵 共创幸福盘龙”主题(占比15%)。
4. 典型性
5. 人物/集体事迹是否典型,具有较广的社会影响力和代表性(占比15%)。
4. 审核单位意见
5. 报名材料需填写审核单位意见(占比15%)。其余40%,由活动组委会综合给分。
6. 加分项
7. 获得国家、省、市、区荣誉的可酌情加分。区级荣誉1-5个加0.5分,5个以上加1分;市级荣誉1-5个加1分,5个以上加2分;省级荣誉1-5个加2分,5个以上加3分;省级以上级荣誉1-5个加3分,5个以上加5分。
仅限近三年获得荣誉,其中区、市级限定政府颁发荣誉,同一奖项不累计加分,加分上限为5分。
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
2014585159@qq.com
联系电话
《都市时报》陈老师:15924967763
盘龙区融媒体中心:63154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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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盘龙区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