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位于双峰县经济开区土乔村双峰县润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制度,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且只安排一人值班,其行为已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给予双峰县润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罚款4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消防救援部门提醒,消防消控室是确保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火墙”,值班人员持证上岗,24小时值班,熟悉掌握操作系统,才可将初期火灾遏制在萌芽状态。(贺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