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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市住建部门发布消息,宁波市级房票政策落地施行,接下来,该市六区及高新区房票政策也将陆续发布。
房票安置,是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方式的一种延伸,可在货币补偿基础上再给予适当优惠和奖励。而房票,则是专门发给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迁人的,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迁人与房票无关。
经市级部门和属地政府多方筹备,我市已出台了《宁波市房屋征收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安置渠道,及时满足被征收家庭的安居需要,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根据《实施办法》,各区(县、市)政府可从列入年度征收实施计划的国有和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征收项目中,制定发行房票计划方案,确定发行房票的征收项目及房票发行规模。
也就是说,通常所说的城市拆迁项目(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农村拆迁项目(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项目),都可以实行房票安置。
此次即将公布的各区房票政策,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可跨区域使用。
市区房票可以在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奉化六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跨区使用。具体到各区,根据实际工作进度,跨区房票的使用时间可能会有先后,最终跨区房票可使用时间以各区实际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区的征收、拆迁情况有各自的特点,在此次市级房票政策明确的原则、方向基础上,各区的房票政策实施细则会有各不相同、更为具体的一些规定。
例如房票原则上用于购买商品住房外,是否可用于购买二手房甚至车位、办公用房、商铺等,房票的票面金额、持房票购房的购房奖励(如有)等问题,都以各区房票政策为准。
根据市六区及高新区房票政策的不同,接下来,甬派将推出“聚焦房票”系列报道,解读各区(县、市)房票政策,敬请关注。
甬派客户端记者 李芮
编辑 傅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