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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审阅案卷和承办人汇报情况,该案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方面较为准确,效果比较明显,但立案监督方面还不完善,细节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近日,金昌市检察院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铸忠诚警魂”活动,创新开展检委会观摩评议基层院院领导办理案件,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动作用,旨在进一步优化提升基层院院领导办理案件质效,从而带动提升全体检察干警业务素能。
“观摩评议”基层院院领导办理案件每月开展一次,每次评议1至2件案件,由检委办提前15天筛选案件,并将案卷材料提交检委会委员轮流审阅,充分了解掌握案件整体情况。观摩评议时,首先由承办人汇报案件办理情况、特点、存在问题及三个效果实现情况等,然后由检委会委员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文书质量、逻辑关系、办理程序、案卷装订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评议,最后由检察长总结评议。整个评议过程安排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及适当比例的助理检察官和书记员旁听学习。评议结束后,由检委办结合评议情况制发简报,总结做法经验,盘点梳漏不足,督促全体检察人员对标学习、举一反三,不断提升自身办案能力和水平。
“观摩评议”把传学、操练、比赛、评查等延伸至市检察院检委会会场,不仅检验了基层院院领导的办案水平和能力,而且将好的办案经验和做法通过检委会“观摩评议”方式传递给其他检察官,对提高检察官审查案件能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