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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新闻网收集编辑:日照新闻网
日照市医保局
市民来电热点问题解答
(十二)
为进一步回应群众诉求
提升服务质效
市医保局对近期
市民来电咨询的热点问题
进行了归纳整理和解答
问
一、请问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做什么?
答
答:个人账户资金可以为绑定的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还可以为绑定的家庭成员支付定点药店购药、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问
二、如何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答
答: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日照医保”小程序-办事大厅-我要查询-医疗账户-个人账户收支明细查询。
问
三、请问单位职工退休时医保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能否办理一次性补缴?
答
答: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不足部分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年补缴标准为补缴时上年度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5%,补缴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
问
四、请问日照市参保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
答:(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二)所在单位及其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且女职工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期间生育的。不满12个月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全体职工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满12个月后,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生育待遇的,由用人单位依照本办法的生育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问
五、请问新生儿出生3个月缴纳医保,什么时间享受待遇?
答
答: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日照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