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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收集编辑: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生案件虽小,但关系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这些案必须妥善处理好。”案件承办法官如是说。
2021年至2022年间,刘某先后多次通过投诉举报平台举报毗邻违法搭建问题,并向被告某街道办事处申请履行拆除职责。某街道办事处接报后进行核查,认为案件仍在调查阶段,需待得出相关结论后再依法进行处置。刘某不满,遂向湘桥法院提起某街道办事处及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诉讼。
湘桥法院承办法官认为,该案系因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查处违法建设而引发。刘某基于相邻权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出举报,某街道办事处具有对其辖区内违反城市规划擅自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案件争议焦点是某街道办事处是否履行了法定职责。
经开庭审理,案件是非责任基本明晰。承办法官紧盯“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的目标,历经数月开展近十次背靠背协调沟通、释法析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最终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召集相关当事人协商处理。
当事人刘某表示满意并申请撤诉,案件以撤诉方式结案,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湘桥法院将始终坚持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审判理念,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到行政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将争议实质性化解融入辖区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精准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