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来源:尚一网收集编辑:尚一网
常德日报记者 王敏 通讯员 何颖婷 李红君 9月19日,在桃花源旅游管理区,一辆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被交警依法认定负主责。
当天上午9时许,一男子骑行电动车闯红灯通过缘溪路与环湖东路交叉路口时,与从另外一个路口正常直行的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被撞倒,电动车驾驶人倒地。此次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万幸的是,电动车驾驶人因佩戴安全头盔并无生命危险。
事故现场。桃花源公安交警大队提供
发生碰撞后,小车驾驶员立即下车查看伤者情况,并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将伤者紧急送往医院。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经问询,电动车驾驶人已送往医院。随后,民警立即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调取现场监控视频。监控视频显示,电动车驾驶人直行闯红灯,撞上从另一路口直行的白色小轿车,撞击发生后,电动车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民警认定,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小车驾驶员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桃花源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驾驶人不管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牢记交通法规,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出行一定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切勿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随意横穿等,不要因为侥幸心理而酿成人生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