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张新华 田世佳 段雨瑶
通过虚假诉讼,“假农民工”拿走了真农民工的工程款,检方调查揭开事实真相。12月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宜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获悉,该院刑民检察融合发力,成功帮一批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
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还得从三年前说起。2020年12月21日,陈某某信访时称,万某某和五峰某公司伙同谢某甲等人侵吞国家扶贫项目资金,致使其召集农民工完成的项目工程未拿到工资。
收到转交的信访件后,承办检察官迅速联系了陈某某,经过调查核实,查实谢某甲等人中的一部分当事人实际施工项目地点、应得工资报酬与其出具的“工资明细表”不符,案件真相逐步浮出水面。原来,2008年,万某某通过借用五峰某公司的资质中标一国土整治项目,后以175万元价格将该项目转让给了实际施工人谢某乙,谢某乙又将该项目转卖给信访人陈某某,由陈某某召集农民工实际施工,而获得劳动报酬的谢某甲等人均未在中标项目中参与施工,于是承办检察官决定进一步深入调查。
“该案在诉讼阶段缺乏常见的诉讼庭审对立,双方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立、审、调在同日完成,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均特定指向国土整治项目未结工程款,调解顺畅庭审无对抗,明显不合常理。”承办检察官调查中发现,该案在诉讼、执行阶段均有异于寻常案件的情况,有虚假诉讼嫌疑。
通过深入查证资金流向发现,由于万某某在其他工程中拖欠了谢某甲等人的欠款,便对该项目的尾款打起了主意。2016年3月,万某某与谢某甲等人商议,以谢某甲等人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为由,伪造工资明细单,并以此为证,将五峰某公司和万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五峰某公司和万某某支付谢某甲等人工资报酬110万元。
在顺利获取民事调解书后,谢某甲等人依据民事调解书两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成功获取工程款110余万元,谢某甲等人在扣除其被欠款项后,将剩余资金转给了万某某的特定关系人。
根据调查核实的外围证据,承办检察官研判认定,本案是典型的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类虚假诉讼,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遂将虚假诉讼犯罪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侦查。
线索移交后,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及时跟进,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快速收集到案件的关键言词证据,为案件顺利提起公诉打下基础。2022年12月20日,经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万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6月20日作出维持一审法院判决的裁定,万某某、谢某甲等涉案人被判犯虚假诉讼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并退缴全部违法所得。
针对万某某与谢某甲伪造证据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承办检察官认为,当事人行为致使法院未能查清案件事实,依据伪造的证据作出具有执行力的民事调解书。2023年3月2日,该院依法向当地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采纳了再审检察建议并裁定再审。
“法院二审维持原判的判决生效后,案件所涉的违法所得已退赔,并已支付给实际施工人员。”日前,承办检察官走访该县相关部门时了解到,“假农民工”虚假诉讼所得已全部支付给“真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