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特别崇拜军人,立志长大后考军校,我就想在他生日的时候送一件军装鼓励他,所以就在网上下了单……”
赵某在谈及自己购买仿制军服的原由时这样说道。
2020年,随着电商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离职许久的秦某心中便萌生了开一家淘宝店来维持生计的想法,但关于淘宝店卖什么,秦某还没有头绪。自幼对军事抱有浓厚兴趣的秦某在闲暇时光喜欢逛军事论坛,从论坛中他了解到有很多跟他一样的“军事迷”都有军服情结,但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禁止非法售卖,市面上很难买到。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非法贩卖军服的钟某,贩卖军服,既可以牟利,又可以迎合自己的兴趣爱好,一举两得,秦某心生念想,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也曾有过徘徊、犹疑,知道国家有相关规定,不能随意买卖军服及足以使公众视为军服的仿制品,但在利益的驱使下,秦某还是决定铤而走险,抱着侥幸心理干起了贩卖军服的生意。秦某从钟某处购进了荒漠大衣、07海军短袖体能训练服等热门军服,并在网络平台销售上进行销售,本以为接下来会赚得盆满钵满,没成想却落入了法网。
2021年9月25日,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秦某处查获荒漠大衣10件、07海军短袖体能训练服355件。后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江苏省军区保障局鉴定,前述荒漠大衣系军服,07海军短袖体能训练服为军服仿制品。
2021年10月26日,该案移送至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围绕是否构成单位犯罪,鉴定意见采信问题,以及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等争议焦点问题开展了严格细致的审查,并结合案件事实、证据等情况向秦某开展了释法说理,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
2021年12月8日,新北区检察院以秦某涉嫌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12月16日,新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当庭判处秦某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过检察官的普法与教育,曾在秦某的店铺购买过一套军装的赵某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他说道:
“原来军服是不可以买卖的,仿制的也不可以……经过这次的事,我以后会勉励孩子自己努力,去穿上‘橄榄绿’……”
军服,是军队形象的重要体现,是军人身份的重要标志,是国威军威的重要象征。切实加强和规范军服管理,解决非法生产、销售、穿着、使用军服的问题,对于维护军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维护人民军队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办案过程中,新北区检察院还发现常州地区部分商户在经营淘宝网店时,采用与武装部队和军需品生产企业相关联的文字或图片广告招揽顾客,误导消费者,及时、主动口头提醒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重点关注,建议对方加强对该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形式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商业活动。
来源:常州高新检察
编辑:武诗雨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