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举措,创新机制,以三个“坚持”,倾心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坚持依法打击,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墙”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强奸、猥亵儿童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共办理审查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3案13人,审查起诉10案10人。以“最大化”法治关爱推动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落实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等特殊办案程序,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益。在办案中坚持贯彻慎捕、慎诉、慎押理念,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
坚持内外联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统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整合资源,凝聚合力。建成一站式未检办案工作区,联合有关部门建立合适成年人库,对犯罪情节轻微,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从思想品德教育、爱国守法教育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帮教。能动履职,加强治理。加大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宣传力度,开展旅馆业、娱乐场所专项检查,针对向未成年人文身、销售烟酒和未成年人身份信息监管漏洞等问题,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
坚持有效预防,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建立“亲情式”帮教,护航涉罪未成年人无痕回归。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组成“1+1+X”的考察帮教小组,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共有10名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回归社会和学校,其中2人考入大学,3人考入技校。提供“管家式”法律服务,实现犯罪预防常态化。深化检校合作机制,包括检察长在内的5名检察官分别担任学校的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动平安校园建设。发挥好家庭教育的特殊优势,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第一道屏障。在办理案件的同时,积极引导家长开展亲职教育,制发“督促监护令”10份,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