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刘少伟
6月19日,由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发出的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结束公示。我市包括市司法局在内的4个先进集体、8名先进个人出现在受表彰名单中,成为该局禁毒工作受到各界肯定的一个最新注脚。
禁毒工作事关国家安危、民族兴衰、人民福祉。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禁毒条例》,积极履行成员单位职责,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局禁毒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制定下发禁毒工作计划,对禁毒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为深入开展禁毒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普法宣传是市司法局开展禁毒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该局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实施日、宣传日及重大节庆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等方式开展《禁毒法》、《戒毒条例》以及《山西省禁毒条例》宣传,在全市营造了浓厚的禁毒氛围。在重要时间节点,利用《法治吕梁》《普法在线》等主流媒体进行禁毒宣传,制作播出“破除毒网”“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毒品知识伴我行”等20余期节目,不断提高禁毒宣传的覆盖率和知晓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将《禁毒法》《山西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全市“百场万人”法律明白人培训。并积极参与抓党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牵头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150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行政执法队伍,将制止、铲除毒品的行政强制权力全部下放乡镇综合执法队,切实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为全面推动乡村禁毒工作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同时,在验收考核“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把禁毒作为验收“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重要内容之一,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建设无毒村居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还强化与公安局、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加强对在册的涉毒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确保全市49名涉毒社区矫正对象和230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脱管、漏管。
“目前,我们共发放毒品预防知识法治宣传图册等宣传资料8000余份,法治围裙、手提袋1000余件,接受群众现场咨询700多人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毒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80余件,培训‘法律明白人’210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此次获得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为契机,我们将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有效发挥部门职能优势,扎实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禁毒宣传教育,积极为全市禁毒工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市司法局局长刘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