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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上的“低头族”

日期: 来源:贵港日报收集编辑:贵港日报

  

  近日,热心网友在市网络问政平台留言称:有行人过马路时看手机,也有车主骑车或开车时看手机,“低头族”的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严重威胁他人的安全。 

  针对马路上的“低头族”,相关部门应如何加强监督管理?连日来,记者随机走访市区多条道路并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

  行人过马路时低头看手机

  6月14日交通早高峰时段,在港北区江北大道聚龙城路口,记者看到来往的行人、车辆络绎不绝。不少过马路的行人低头看着手机,即便转弯车辆近在咫尺,他们也无动于衷。有一名女子紧盯手机屏幕,从路口南侧的安全岛走到北侧的安全岛全程几乎不抬头,任凭一辆辆往来穿梭的车辆擦身而过。据不完全统计,短短15分钟内,该路口出现的“低头族”行人就有近10人。 

  当天,在市区中山路和金港大道交叉路口,记者看到一名男子戴着耳机,慢悠悠地边看手机边过马路,多辆电动车紧随其后,他却浑然不觉。还有行人边过马路边笑眯眯地盯着手机屏幕。 

  类似的场景,在其他路口也屡见不鲜。交通晚高峰时段,记者在市区万达广场西南角观察发现,半小时内有10多名行人低头看手机过马路。 

  “有的行人一直低着头,连绿灯变红灯都没发现,还自顾自地往前走。”作为“开车族”,韦先生表示最怕遇到“低头族”,“特别是在路口拐弯处,本来就有盲区,我们停车或减速让行,但行人看手机入迷了,直接走到车旁,万一出事了,责任可说不清。”

  边骑车边看手机让人捏把汗

  6月14日交通早高峰时段,记者在港北区聚龙城路口看到,有骑手一边驾驶电动车从人群和车流中飞速穿梭,一边用手机接订单、打电话、发信息,让人不禁为他们捏一把汗。 

  当天中午12时左右,在汽车西站路口,一名骑着电动三轮车的男子在等红灯时聚精会神地盯着手机。记者凑近一看,该男子手机显示的是抖音视频。红灯变绿灯通行后,男子驾车在车流中穿行,时不时抓住机会看一眼视频。路口另一侧,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左手拿着手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在路口停下车后,记者发现女子正对着微信发语音。 

  当天下午,记者在港北区金田路观察了1个多小时,发现有多个骑行者一手扶着车把,一手拿着手机,行驶过程中一会儿低头浏览手机,一会儿抬头看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了晃动或偏移等现象。一个小时内,有2人一边骑车一边看视频。一边骑车一边拿着手机发信息、打电话的骑行者则超过10人。 

  提起边骑车边看手机的“低头族”,市民陈女士叹着气说:“他们不仅骑得快,有些还逆行或闯红灯,就像无头苍蝇一样横冲直撞,出了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边开车边看手机成“马路杀手”

  马路上的“低头族”除了行人、自行车和电动车的骑行者以外,还有不少机动车的驾驶员存在一边驾车一边看手机的现象。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很多机动车驾驶员都在车内安装了手机支架,接打电话通过耳机或车载蓝牙完成,操作手机软件则是用手接触放置在支架上的手机。在市区多条道路,记者看到多名驾驶员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在手机上操作,眼睛在看路和看手机之间来回切换。 

  开车看一眼手机能有多大事?去年5月29日晚,江西省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黔东南分公司驾驶员吴某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搭载熊某、潘某、刘某从贵州省凯里市回黄平县,当车辆行驶至黄平县重安镇黄猴村路段时,因吴某低头看手机,没有及时发现吕某停放在道路上的重型自卸货车,导致车辆发生猛烈撞击,造成熊某、潘某、刘某不同程度受伤,其中熊某因伤势过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不久前,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路段,一辆红色轿车驾驶员胡某在驾驶期间,有人打来电话,他低头看了一眼来电号码。结果,就在胡某低头的一瞬间,车辆偏向失控,撞上了隔离护栏。民警认定,胡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多措并举约束惩戒“低头族”

  明知有风险,为何这些“低头族”还是手机不离手?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都存在侥幸心理。“我一直用余光看着路”“就看一眼”“发一条语音而已”……在这些“低头族”眼中,危险似乎与自己无关。 

  事实果真如此吗?记者就马路上的“低头族”现象询问正在执勤的交警。交警告诉记者,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公里,低头1秒钟,车辆前行近7米;若机动车时速是60公里,低头看手机3秒钟,车辆就“盲开”50米。在紧急情况下,车辆刹车制动距离约20米,加上驾驶人还需要反应时间,后果不堪设想。有关数据显示,开车接打电话导致事故的几率是正常驾驶时的2.8倍,如果边开车边发信息,几率则上升到23倍。3成以上的致命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造成的。行人低头看手机不观察路况,其危害同样不容小觑,常会造成掉沟、崴脚、摔跤以及交通事故。 

  据介绍,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我市针对骑车玩手机的非机动车驾驶人,一经发现,依法处以罚款20元。另外,根据2022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我市将开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上调到3分,同时依法处以罚款100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交警支队将加强部门联合执法,采取专项行动和常态化管控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重点路口的守点管控和对各路段的机动巡管,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教育和处罚。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并增加“电子警察”,曝光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一片。(记者 姜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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