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盘活农村能工巧匠资源,规范村级小额简易工程建设,促进工程质量提升,根据《南浔区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库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开展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库备案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备案登记的对象
具备农村住房和小型交通、水利、园林等施工技能,可以独立或合伙承接无资质要求的村级小额简易工程施工的个体工匠。
二、备案登记的时间
即日起至5月7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备案登记,后续备案登记时间另行通知。
三、备案登记的条件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持有营业执照;
(二)具有2年以上施工经验(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期间未发生过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身体状况良好,能招揽2人以上稳定施工人员;
(四)无不良诚信记录、违法记录、欠薪记录等。
四、备案登记程序
(一)登录网址:
https://jcgql.jhjw.jinhua.gov.cn/cjyjs/,点击右上角人物头像,进行账号注册;
(二)上传营业执照、施工经历证明(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等有关材料;
(三)作出信用承诺;
(四)经镇街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完成备案登记。
农村建筑工匠库备案登记注册流程
五、其他要求
(一)各农村建筑工匠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请,并对填写信息和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未取得过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的农村建筑工匠,若能提供其他施工经历证明材料(如,两年前的施工协议、施工合同、单位证明等),本次可进行备案登记,但在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应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对6个月内未参加培训、没有取得农村建筑工匠培训证书的经过备案登记的农村建筑工匠,将清退出库。
(三)各镇街相关业务部门负责本辖区农村建筑工匠备案登记工作;
(四)未尽事宜,可联系南浔区住建局或备案地业务科室。
附件:南浔区农村建筑工匠信息库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湖州市南浔区住建局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