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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闽侯县支持民宿产业发展十条措施》发布,旨在进一步推动闽侯县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做旺乡村旅游市场。
位于闽侯珍山村的文园山庄民宿。
《十条措施》重点包括五个方面十项内容,具有“扶持范围更广、引领作用更强、问题导向更强”三大特点。
在准入办理方面,实行民宿备案全流程代办,第一时间快速受理民宿登记备案。
在规划建设方面,编制出台闽侯县民宿产业发展规划,同时鼓励民宿资源禀赋优、集聚发展条件好的村编制《旅游民宿发展规划》,由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在管理提升方面,培育优秀民宿主体,成立民宿行业协会,推行民宿评级“创牌”奖补制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县内乡村振兴、文旅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优先向民宿集群倾斜,为符合贷款条件的民宿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等服务。
在宣传推介方面,加大民宿线上线下宣传推介力度,开展民宿主题文旅活动,打响闽侯民宿品牌。
此外,《闽侯县民宿备案等级办法(试行)》同步发布。原先民宿申办前置的“多部门联审”调整为后置的“多部门监管”。民宿经营者只需填报“闽侯县民宿登记备案表”,与相关材料一同提交至乡镇初审,初审通过并办理营业执照后,由县民宿办审核,最快7天即可获颁民宿经营证并获授牌。
根据《办法》,对通过备案登记且出具安全可靠鉴定报告的民宿,每家给予财政奖励1万元;对首次列入限额以上管理的民宿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该民宿企业当年营业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较上年增长10%以上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被评为甲级、乙级、丙级的闽侯旅游民宿予以市级1∶1配套补助,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记者 陈木易 通讯员 陈秋霞 陈堡/文 记者 林双伟/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