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于5月27日至31日开展“2024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周”系列活动,通过指导各地各高校集中开展政策宣讲、访企拓岗、校园招聘、供需对接、重点帮扶、征兵宣传等主题活动,帮助一批有就业意愿但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实现就业,加力加速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提示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一定要增强三个意识,严防四类陷阱。
一是丰富形式,集中开展政策解读。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19个分行业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进企业、进园区、进高校、进社区,服务就业主体全面了解社保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
二是紧扣需求,集中开拓就业岗位。各地各高校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办学特色加速落实“访企拓岗”工作任务,足质足量开拓就业岗位。
三是注重实效,集中组织校园招聘。教育部会同有关部委举办“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和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等招聘活动。各地各高校集中组织行业性、区域性、联盟性招聘活动,邀请企业组团进校招聘,持续保持校园招聘热度,切实提升校园招聘实效。
四是突出精准,集中促成供需对接。各地积极组织区域类、行业类供需对接交流活动,结合“访企拓岗”工作集中汇聚一批岗位资源,推动校企双方在定向人才培养培训、共建就业实习基地、重点领域合作交流等方面构建新机制、取得新成果。
五是优化服务,集中帮扶重点群体。各地各高校认真梳理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动向,“一对一”提供岗位推介、指导咨询、心理疏导、权益维护等就业帮扶,积极引导社会公益组织、人力资源机构和新就业形态企业释放更多适合重点群体的就业岗位,结合“宏志助航计划”组织重点群体专场招聘活动,切实帮助重点群体落实就业去向。
增强三个意识:即风险防范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的就业指导和安全教育活动,增强识别就业“陷阱”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识与能力,不走所谓的“求职捷径”,警惕潜在的“高薪骗局”。
信息安全意识。通过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高校就业网站等国家有关部门、地方和高校的校园招聘等正规途径获取就业信息,多渠道甄别,不盲目轻信;不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谨慎对待索要敏感信息、扣留证明原件等行为。
依法维权意识。主动了解学习求职就业有关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如在求职中本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要积极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求助,或向公安机关报案。
严防四类陷阱:一要严防非法职业中介陷阱。一些没有相关资质或冒用、伪造相关资质的“黑中介”,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轻松拿高薪”“升职加薪快”等为诱饵,使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
二要严防招聘收费陷阱。不法分子常以招聘为名变相收取各类费用,牟取非法利益。有的以押金、保证金、办证费、服装费、资料费等名目收费,再以各种苛刻要求迫使求职者自动放弃求职或离岗,已交费用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有的宣称具有知名公司内部推荐权,打着收费推荐优质岗位的幌子骗取钱财。有的与不良网贷平台勾结,利用毕业生初入职场、求职心切的特点,设置培训贷、购车贷、美容贷等新型招聘陷阱。有的以招聘为名变相招生,要求付费参加入职或考证培训,一旦收取费用便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承诺,甚至直接“卷款跑路”。
三要严防招聘诈骗陷阱。不法分子常通过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导求职者从事、参与违法行为。有的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发布事先编造的招工信息,以“高薪急聘”“学历不限”等字眼诱导求职者逐步暴露个人信息、下载刷单APP,骗取求职者钱财。有的以“勤工俭学”“招聘兼职”“高额回报”等为诱饵,吸引求职者落入传销组织圈套。有的以招聘“行政秘书”“生活助理”为名,或打着招聘网络主播等新兴职业的幌子,要求女性求职者从事异性服务。有的以招聘名义,盗用求职者的银行卡、手机卡或支付账户等个人信息,用于诈骗、洗钱等违法活动。
四要严防“猫腻”合同陷阱。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个别用人单位为降低用人成本、规避用工责任而侵犯毕业生合法权益。有的仅签订《就业协议书》,或以谈话、电话等口头形式约定工作相关事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的合同内容简单,缺少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劳动条件、合同期限等具体内容。有的以少缴税款为由,同时准备两份不同薪资的“阴阳合同”。有的包含“霸王条款”,要求几年内不得结婚、无条件服从加班、试用期离职不结算工资等。毕业生到岗工作后,特别是当出现一些争议时,就可能被用人单位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相关条款为由,拖欠或拒发薪酬。
记者叶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