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践行“两山”理念,守好流域安全底线,今年以来,利川市检察院以“检察+”机制为支点,在绿色基底上绘就生态保护“同心圆”,切实筑牢清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检察官+涉罪者:共同修复受损生态
“哗——哗——”,福宝山水库边的岸上传来阵阵入水声。循声望去,原来是利川市检察院正在联合市法院及农业农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增殖放流。随着水流的响动,5000余尾鲢鱼苗欢快地跃入水库之中。而这一幕源于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今年7月中旬,张某一行四人前往利川市某水域电鱼,后被民警查获。经检察机关审查,张某等四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电鱼,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通过承办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四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在检察官的介绍下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增殖放流的申请,希望能够修复水生态环境以弥补自己的过错。
微风拂过,水波粼粼,放流的鱼儿穿梭其中,溅起朵朵水花;结伴的水鸟振翅滑翔,伴着阵阵清啼掠过湖面……践行着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利川市检察院,不断引导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增殖放流、补植复绿,从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化成“修复者”,让生命在这片土地上欣欣向荣。
检察长+河湖长(林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
清江,从利川市区穿流而过,宛若一条碧色的绸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映照着这座城市的蓬勃生机。然而,一处河堤旁外溢的黑水却仿佛一团墨迹玷污了这青绿。原来,这附近有几家大型餐饮店,因修建的污水池已装满未及时清理,导致厨余污水外溢流进清江。
该院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一起对清江进行常规巡查时发现该线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推进问题整改。相关单位立即行动,督促涉案企业及时清理污水池中的垃圾,并将地势较低处的污水管道通过从二楼高处架空安装的方式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系统,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还清江“只此青绿”。
流域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程,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紧密配合、协调联动。利川市检察院充分运用“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同频共振,实现各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执法联动,共同擘画青山如黛、绿水盈盈的崭新画卷。
检察院+人民群众:共同缔造美好明天
位于利川市西北部的建南镇某河岸处,堆积的渣土渐有垮塌之势,远在100余公里外的检察官却在第一时间掌握了风险情况并迅速展开行动,这究竟如何做到?细细寻去,案发地不远处的一块公益保护公告牌告诉了答案。
“公告牌”制度,是利川市检察院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引领,在开展公益诉讼常态化“回头看”工作中的创新尝试,通过在案发地或者村(居)民聚集区设立公告牌,积极引导周边群众在案件“前端”提供监督线索,“末端”持续跟进监督,让公众守护公益。正是在群众监督电话的帮助下,该院迅速与上述风险点附近的相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督促相关单位及风险点段“河长”积极履职,及时将一个影响河道安全的问题化解于雏形。
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需共同缔造。该院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除了设立公告牌,还依托“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搭建检察官与志愿者之间沟通互动的桥梁,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公益保护线索;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及周边村民在涉嫌破坏生态犯罪的村民居住地举行公开听证,同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引导群众参与社会共治,凝聚多方力量共同守护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携手共创美好明天。
呵护一方“生态绿”,检察牵手“你我他”。利川市检察院将持续立足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力量,不断提升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质效,共同谱写美丽生活新诗篇。
(全媒体记者:邵贞溪 通讯员:孙梽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