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破”企业危机、“产”发展生机?陕西法院将破产审判工作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降低经营主体退出成本、激发经营主体竞争活力、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上积极作为,推动破产审判工作提质增效——
“你可能想不到,这条企业贷款2亿元扩建的生产线,差点成为‘废铜烂铁’。”7月11日,站在机器声重新轰鸣的陕西中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生产厂区内,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永吉神情轻松地说。
从亏损停业,到257名职工全部复岗、年产值超6亿元,这家民营企业“破茧重生”。这是陕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开拓创新显成效的见证。
能“破”善“立”护经济
陕西各级法院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
“企业急,职工急,政府也急。”回忆起中泰集团的“重生”之路,王永吉记忆犹新。
中泰集团是一家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的民营企业,其产品曾广泛供应给国内各个大型钢铁企业。但企业增产扩建时,恰逢钢铁市场行情大幅下滑,导致亏损停业。如果直接进行清算注销,企业已有的行业准入资格许可证等无形资产都将化为乌有,甚至还可能影响当地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面对这样的情况,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带着管理人上北京、去上海,访专家、找投资人,先后与7家企业协调洽谈,最终通过依法裁定强制批准一位投资人2.5亿元的重整方案后,促成中泰集团重新点火。
如今,中泰集团年产值超6亿元,利税逾千万元。
以“破”促“立”,企业实现“破茧”,市场再添活力,中泰集团并不是个例。
面临退市风险的创业板上市公司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仅用了88天便“保壳重生”,市值较重整前增长了1倍;
因国家淘汰电解铝过剩落后产能而逐步停产停业的陕西三秦能源长宏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经过破产重整,主营业务从电解铝生产转型为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成为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新的动力源;
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3家公司进行合并破产重整,法院采用资金注入、债转股、留债付息等多种融资方式,盘活资产2.15亿元,化解债务4.27亿元。
5月 2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全省破产审判法官在破产重整成功处置企业城固县振华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观摩调研(资料照片)。 陕西日报通讯员 李嘉摄
破产审判不仅关系着对涉困企业的重整救治,更关系着经营主体新陈代谢、经济发展迭代升级。
近年来,陕西各级法院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破产审理规程(试行)》,细化优化重整重点环节操作规程,强化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的衔接,各市法院也纷纷根据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制度,保障破产重整机制有效运行。
“破”“立”并举添活力
陕西法院在省市两级全面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的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资产处置等具体问题,让市场“出清拯救”更加高效
夏日炎炎,位于岚皋县的龙城御景小区,一派葱郁清凉气息。“这曾是岚皋的一道伤疤!”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康波却看着手机里的旧照片,一脸严肃地说。照片中,27栋水泥框架楼房挺立在杂草中,令人揪心。
“这个小区位于岚皋的入城公路旁,当时每一个来岚皋的人首先记住的场景,就是烂尾楼。”杨康波介绍,此前,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衍生出众多复杂矛盾,导致小区建设停滞。开发商申请破产后,岚皋县人民法院协同当地政府多个部门成立工作专班,牵头推动债权清偿与招商复建同步进行,1个多月后,项目全面复工复建,原开发商也依法清算退出经营。
“通过破产清算程序,概括化解债权债务1.5亿余元,盘活周边闲置土地400余亩,200余件积案执行难问题一并解决。”杨康波说,“这些远近闻名的‘烂尾楼’,如今成了山水岚皋的新地标。小区一房难求。”
岚皋县龙城御景小区今昔对比图。
破产案件的审理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协调各方利益,仅靠法院“单打独斗”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为促进破产制度价值发挥,陕西法院在省市两级全面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协作机制,统筹协调企业破产审判工作中的民生保障、财产接管、税收申报、资产处置、信息共享、信用修复、资产处置等具体问题,让市场“出清拯救”更加高效,也让一批民生保障项目企业重焕生机。
在大荔县东府医院等3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中,法院以网络拍卖的形式实现资产处理收益1.31亿元,引进了具有三甲医院创办资质的中陕核健康医疗集团,在原有企业破产清算同时,保障医护人员无一人失业、就诊病人无一人受影响,实现破产前后诊疗行为无缝对接。
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李晓锋告诉记者,依法及时让陷入困境的企业重焕生机,让丧失竞争力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能更好释放产能、盘活市场资源,服务保障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也能从一定层面上鼓励经营主体敢于创新试错,让市场更充满活力。
“破”中求进促发展
陕西法院以案件集中推进审判资源集中,加快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和府院联动机制完善,快速、有效建强破产审判队伍,促进破产案件专业、高效、妥善处理,全省破产积案数量明显下降
破产审判是人民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护航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一招和重要一环。为了进一步发挥破产“拯救危困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制度优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陕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陕西法院一直在“破”中求进。
“破产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要想提升破产审判整体效能,实现多方互利共赢,并不是件容易的事。”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学玲介绍,为了解决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偏低、破产审判法官经验欠缺、相关制度不健全,以及破产案件受理难、审理难、积案多、审理时间长等实际问题,陕西法院在积极调研吸纳广东、上海等地法院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率先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关于完善破产案件集中统一管辖制度的指示要求,以案件集中推进审判资源集中,加快专业审判团队建立和府院联动机制完善,快速、有效建强破产审判队伍,促进破产案件专业、高效、妥善处理。
2022年5月1日起,陕西全省范围内施行以“由各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管辖辖区内的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由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部分诉讼案件”为主要内容的破产案件集中统一管辖制度。一年来,全省法院均建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实行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建立“互联网+”破产审判平台,出台了一系列细化流程办法,审判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各市全部建立起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成立了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破产专项基金解决无产可破企业启动资金问题,构建起破产处置大格局,破产审判受理难、审理难得到基本化解,全省破产积案数量明显下降。
今年开年,省高级人民法院聚焦全省“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对法院破产审判工作的要求,紧扣“破产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30天,无产可破等符合简易审理条件的破产案件一般在6个月内办结”的目标任务,全面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将“服务保障大局,做好破产审判工作”作为全省法院“1281”工作思路中的八项重点工作之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多次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会上对破产审判工作进行部署,并提出“力争全部破产案件一般在一年内办结”的高标准要求。
2019年至2022年,全省法院共新收破产案件1710件,审结1327件,新收、审结案件年均增幅分别为32%和46%,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逐年缩短。审结案件中,累计申报债权233.09亿元、清偿债权37.80亿元、处置房屋面积72.23万平方米、处置土地1489.9亩、安置职工2583人。
“客观上讲,陕西破产审判工作起步较晚,正处在打基础、建机制、强队伍的阶段。但我们努力作为、奋力追赶,推进陕西破产审判工作在西部地区法院中发挥示范作用。”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麟说。
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