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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温州晚报收集编辑:温州晚报
11月30日上午,《“犯过错”就不能见义勇为了吗?》一文经温州晚报全媒体刊发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积极留言参与评论。
千余人参与文末发起的《有“污点”的人能不能成为社会楷模和榜样?》微调查投票,其中4.86%的人认为选择(1)犯过错,“污点”就永远洗不掉,就不该成为社会榜样;
33.04%认为(2)有过“污点”的人,其见义勇为的行为更值得鼓励和点赞;
62.10%的人认为(3)能在危难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就是英雄。
部分网友评论
超级无敌战列舰:应该要评为见义勇为,功是功,过是过。如果因为过失而取消评奖的话,会让曾经犯过错的人自暴自弃,不利于社会稳定,也不符合正确的社会价值观。
colin���:改过自新,浪子回头金不换,都是假的?做好事前不仅要想一想会不会被讹,还要回忆一下自己以前有没有犯过错再做决定了。
gogo:有前科是一回事,做好人好事又是另外一回事,对做了好事的有前科的人,更需要鼓励和奖励。
不奇妙.Official:做事情就得就事论事。事情做的好,就要表扬。事情做的差,就要批评。
又瘦了点:有前科见义勇为还被除名,你去看看那些没前科的在这件事都不一定有他们勇敢呢?别人改过自新了为什么不能再给一次机会?这多让人心寒!
温州晚报记者赵小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