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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作日报收集编辑:焦作日报
参保有补助,就医能报销。记者近日从市医保局获悉,2023年度焦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为保障我市广大城乡居民依法合理享受医疗保障,市医保局紧急提醒,广大市民认真核对自己以及家人的参保情况,并于3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手续,防止因断保、漏保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医保待遇。
根据全省统一标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目前,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方式为“线上+线下”相结合。线上缴费,参保人可选择“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河南税务”APP、中原银行“易收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豫事办等多种方式进行缴费;线下缴费,广大居民可到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或户籍地所辖指定社区医院,现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对新参保、转移参保地的居民,需先到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所辖指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线上缴费。
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一年缴一次。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设封顶线。
“要想用医保报销,就得保证自己在参保状态中,这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事情。如果3月31日前不缴费,就是停保了,也将无法享受2023年医保报销待遇,赶上生病去医院就得全部自己掏钱。”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再次提醒,广大居民一定要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杜玲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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