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文公安
公开招聘27名辅警
抓紧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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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辅助人员招聘
为进一步加强警务辅助力量,深入推进辅警队伍规范化建设,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治安防范、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等各项工作,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方法,择优录取。
二
招聘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7名,其中男性27名,均为勤务辅警。其中计算机专业3名、会计专业2名、新闻专业3名。
三
招聘范围
漳州市户籍人员、曾在部队服役的退伍人员。
四
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十八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8 年 4 月 1 日至 2005 年 4 月 1 日期间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①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②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③退役军人;
④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⑤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根据岗位特殊需要,招聘部分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高中学历辅警,但其应当在入职后四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四年内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和本省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
招聘程序
应聘者须依次经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计算机考试、面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公示等招聘环节后,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上一招聘环节未通过的人员,不能确定为下一招聘环节的人选。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 4 月 17 日至 4 月 21 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二楼大厅(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1号);
资格审查:由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统一组织实施。
3.报名及资格初审程序。
(1)报名前,报告人员需认真阅读《简章》,了解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复印件统一A4规格,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及《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招聘辅警资格审核表》(附件一,一式两份);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聘者须提交“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个人征信报告。
(报考者按上述顺序夹订好提交审核)。
4.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将所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审核通过人员的名单在“龙文公安微警务”中进行公告,应聘者按具体时间要求到龙文分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5. 笔试时间和地点准考证(时间待定)。
(二)笔试
参加笔试的人员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组织,重点测试应聘者对党史(政治理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方面的了解掌握情况,笔试成绩卷面分值为100分,折算后为50分。
(三)计算机考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公文写作能力和对Microsoft Office软件的运用能力,该部分卷面分值为100分(写作和软件运用各50分),折算后为50分。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招聘计划的1.5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不足1.5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是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规则
考试总成绩按如下规则计算:
1.面试成绩为“合格”的: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算后)+计算机考试成绩(折算后);
2.面试成绩为“不合格”的:考试总成绩=0。
招聘者考试总成绩为0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人选的确定。应聘者面试成绩合格的,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男子组
2.女子组
注意:1.“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当场测试不超过三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2.参加体能测评前,应聘者应确认自己身体状况能够适应剧烈活动。
(七)心理测试、体检及考察
1.心理测试、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从心理测试、体测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心理测试、体检人选数量未达岗位招聘计划数,且本岗位无人员递补,从服从岗位调剂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进入体检。
2.体检的标准及依据。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者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3.政审。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治考察,应聘者个人填写《漳州市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由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统一交由相关县级公安机关核签意见,发现有违反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龙文公安微警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递补
招聘过程中,若因体检不合格、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六
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人均年薪约7万元(含五险一金、日常绩效考评奖金)。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
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公告》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龙文公安微警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应确保通讯畅通,方便招聘单位联系。
4.进入面试、体测、体检、政审、聘用环节后,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参加或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次报考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辅警。
5.本公告仅适用本次招聘。
6.未尽事宜以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解释为准。
7.咨询电话:0596-2622418。
来源:龙文公安
编辑 洪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