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喙折断、呈剪刀状,奋力觅食、次次落空……8月17日,石狮湿地公园水田内,一只受伤的半蹼鹬引起了观鸟爱好者的关注。在自然界中,鸟喙断裂意味着它们被大自然宣判了死刑。那么,这只半蹼鹬因何受伤?如何保护湿地的候鸟?记者进行了一番采访。
这只受伤的半蹼鹬,是今年立秋之后首批迁徙到石狮湿地公园的候鸟。8月15日,本报刊登《石狮湿地公园迎来首批鸻鹬类南迁候鸟》一文,进入鸟类摄影师镜头的半蹼鹬有六只,受伤的这只是其中之一。半蹼鹬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在我国繁殖于黑龙江齐齐哈尔地区、吉林向海及内蒙古东部呼伦湖,迁徙经过华东及华南。
“它的喙断了,只能‘空插’,夹不住食物。”拍摄这张半蹼鹬图片的观鸟爱好者黄先生介绍说,因为受伤跟不上其他半蹼鹬的觅食节奏,这只半蹼鹬已经落单。据悉,半蹼鹬主要以昆虫、昆虫幼虫、蠕虫和软体动物为食,觅食时需要将喙插入泥中直至嘴基。“半蹼鹬的鸟喙折断无法重生,这只半蹼鹬是上喙部分折断,虽然依旧能够进行觅食,但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填饱肚子,这极大影响其生存寿命。”有关人士分析说。
那么,这只半蹼鹬是如何受伤的呢?泉州市观鸟学会有关负责人认为,“初步判断为外力所伤,比如夹子或其他捕猎工具”。该负责人表示,正处候鸟南迁季节,大批候鸟来到石狮湿地公园中转、越冬,必须加强鸟类保护与宣传,严厉打击猎捕猎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同时,对于石狮湿地公园可能存在的捕鸟夹等陷阱,有关部门应当进行一次清理,防止再有候鸟被夹甚至殃及群众。另据到公园健身的群众反映,早年本报曾曝光的“有人弹弓打鸟”现象,目前在湿地公园依旧存在,一般发生在早晨或傍晚。
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可能涉及刑责!石狮“全域禁猎”!2018年3月,石狮市发布《关于野生动物禁猎期和禁猎区的通告》,明确在石狮市行政管辖区域内,禁止猎捕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近年来,我市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办理了多起涉嫌非法狩猎的案件。对于上述这起发生在石狮湿地公园的候鸟受伤事件,记者将有关情况向市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作了反映。
候鸟南迁,作客石狮。作为泉州湾河口湿地鸟类的“后花园”,石狮湿地公园是万千候鸟的“第二故乡”,希望各方共同努力,莫让这里成为候鸟的“伤心之地”。(记者 林恩炳)
图片由观鸟爱好者黄先生提供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