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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检察官收集编辑:中国检察官
为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帮助民企改进风险内控制度,建立健全违法犯罪预防机制,更好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法治保障,2023年3月20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振中、第二检察部主任马恩斯一行向三家涉案企业分别送达《法律风险提示函》。
会上,案件承办人从预防犯罪和护航民企角度向涉案企业提出了三条风险提示:一是公司高管法律意识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公司重点岗位监管不严,管理漏洞易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公司合同审查不规范,法务人员未充分发挥职责。涉案企业负责人均对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帮助企业完善制度表示感谢,并表示将在今后经营管理过程中深刻吸取教训,承诺将认真对照提示函的内容查漏补缺,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消除漏洞盲区。
赣榆区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宋振中还与三家企业负责人就如何加强检企交流、合规经营以及在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谈。
通过此次活动,检察机关和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加强,提升了检察服务民企的精准度和民营企业对检察工作的认同,对服务民营经济、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来源:赣榆检察
编辑:虞滢颖
审核:吴平 赵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