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是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主动接种疫苗,共享健康生活”。
主动接种疫苗 共享健康生活
疫苗是人类的伟大发明。多年来,通过实施疫苗广泛接种,我国消灭了天花,实现了无脊髓灰质炎目标,乙肝、麻疹、乙脑、流脑等曾让人谈之色变的传染病发病率已降至历史最低水平,为保护群众特别是儿童健康做出了重大贡献。
疫苗防病,成绩斐然
疫苗接种是预防、控制针对疾病最经济有效的措施。我省免疫预防经历了计划免疫前、计划免疫和免疫规划3个时期,特别是自1978年开始实施儿童计划免疫以来,取得了一系列的辉煌成就,为保护儿童身体健康、促进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脊髓灰质炎俗称婴儿瘫,感染后可能会导致患儿肢体残疾。上世纪50、60年代,我省其年发病率维持在3~5/10万;1965我国逐步推广使用脊髓灰质炎疫苗,发病数和死亡数急剧下降,1991年7月以后我省未再发现脊灰野病毒引起的脊髓灰质炎病例,目前维持无脊灰状态已达32年。
麻疹曾是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病,民间素有“出了疹和痘,才算结了阎王扣” 的俗语。在未使用麻疹疫苗前我省的麻疹发病率高达1200/10万以上,自开展麻疹疫苗接种以来,麻疹发病显著下降,近年每年报告病例不足50例。
儿童时期感染乙肝病毒极易导致慢性化,危害终生。自新生儿普种乙肝疫苗以来,15岁以下儿童乙肝慢性感染率从1992年的8%下降到目前的0.16%,5岁以下儿童HBsAg携带率已降至0.13%,近30年来累计减少慢性乙肝感染者170余万,显著减少了人群乙肝病毒感染后造成的肝硬化和肝癌等病例发生,是公共卫生领域取得的最重要成就之一。
随着百白破疫苗和白破疫苗的接种,白喉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迅速下降,我省已连续25年无白喉病例报告,而新生儿破伤风也已经被消除。
经测算,与1978年实施儿童计划免疫前相比,我省儿童预防接种每投入1元钱可产生45.12元的经济效益。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成绩斐然,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主动接种疫苗,孩子的权利家长的义务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我国《疫苗管理法》规定为孩子及时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是孩子的权利,也是家长的法定义务和社会的责任;孩子如果没有疫苗接种禁忌,家长应积极为孩子尽早接种相应疫苗。
目前,我国为儿童免费提供11种免疫规划疫苗,可有效预防结核性脑膜炎(全身粟粒性结核)、甲肝、乙肝、脊髓灰质炎、麻疹、风疹、腮腺炎、乙脑、流脑、白喉、百日咳、破伤风等12种传染病。儿童家长应该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到辖区接种单位为儿童建立接种档案,并按照免疫程序按时带儿童接种疫苗,未按时接种的,应尽早补种。我省还为儿童提供轮状病毒疫苗、EV71疫苗(俗称手足口病疫苗)、水痘疫苗、流感嗜血杆菌疫苗、肺炎疫苗等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为儿童提供更广泛的免疫保护。
成年人疫苗接种,健康新时尚
接种疫苗可以为公众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护,它不仅是孩子的权利,也是成年人的福利。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中老年人接种疫苗护佑健康的社会意义越来越大,得到全社会越来越多的关注。
近年来,中老年人接种的疫苗种类也不断增加,目前可接种的疫苗主要有流感疫苗、肺炎链球菌疫苗、带状疱疹疫苗、新冠病毒疫苗、乙肝疫苗等。对于适龄女性,还可以接种人乳头瘤状病毒(HPV)疫苗预防HPV感染,特别是由HPV感染导致的宫颈癌,这也是人类目前唯一可以预防癌症的疫苗。高血压、糖尿病、高血脂等慢性病人群是传染病发生的高风险人群,慢性病人只要临床情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一般可正常接种疫苗,具体可以咨询接种门诊的医生。
前期,通过新冠疫苗人群广泛接种,为新冠病毒的毒力减弱争取了时间,同时在去年年底前后我国经历的新冠病毒流行中,对预防重症和死亡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全国整体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新冠病毒并未消失,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仍持续存在。
为应对疫情形势的变化,近期国家出台了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要求符合条件的人群继续接种新冠疫苗。现阶段是否需要接种疫苗要根据感染情况、既往接种史以及年龄、身体状况等因素确定。如果在此前疫情中未感染,但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应继续完成后续剂次的疫苗接种。如果在此前疫情中已感染,但在感染前尚未完成基础免疫,则需要在感染3个月后再接种1剂次疫苗。新冠病毒接种的重点人群包括重点人群包括感染高风险人群,比如医疗卫生人员、公共服务人员、海关人员等;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等感染后易发展成重症甚至死亡的人群。
当大家携起手来,创造积极接种疫苗的良好社会氛围。主动接种疫苗,共享健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