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再次公布近期被终生禁驾人员2人。2015年以来,日照公安交警先后64次分批公布210名终生禁驾人员。
这次公布的被终生禁驾人员宗某龙、马某龙均为男性,年龄分别为33岁、25岁。其中,宗某龙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马某龙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目前,全国已实现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违法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姓名:宗某龙 性别:男 年龄:33岁
驾龄:无驾驶资格 准驾车型:无
驾驶证号:3715251990******34
禁驾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判处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二年
姓名:马某龙 性别:男 年龄:25岁
驾龄:2年 准驾车型:C1
驾驶证号:3711221998******19
禁驾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被追究刑事责任情况:判处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案例回顾1:
2021年9月6日3时许,宗某龙无证醉酒驾驶鲁LS9**B号牌小型轿车,沿204国道由南向北行驶至岚山区虎山镇某村路口处,与路口南侧中央隔离护栏端部发生碰撞后驶入逆向车道,再与由南向北宋某驾驶的鲁L68**0号牌重型半挂车相撞。该起事故造成两车及道路中央隔离护栏不同程度损坏,小型轿车驾驶人宗某龙受伤、乘车人徐某当场死亡。
经调查,宗某龙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测,体内乙醇含量为358.4mg/100ml)、未确保安全、未保持安全车速、逆向行驶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7月22日,经岚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宗某龙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22年10月20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宗某龙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回顾2:
2022年3月27日21时12分,马某龙醉酒驾驶鲁L33**Y号牌小型普通客车,沿村村通公路由北向南行驶中楼镇马亓河村路段,与由北向南步行的王某文相撞,致王某文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马某龙潜藏逃匿,被民警查获。
经调查,马某龙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抽血检测,体内乙醇含量为158.1mg/100ml),发生事故后逃逸,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022年10月21日,经岚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马某龙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22年11月28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马某龙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日照公安交警提醒:
人生只有一次,生命不可重来。每一起交通事故,伴随的都是鲜血与泪水,每一个逝去的生命,一次又一次警示我们,车祸猛于虎,安全大于天,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杜绝事故,遏制悲剧,减少伤亡,捍卫生命,在参与交通的每时每刻,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来源:日照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