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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被敲诈勒索了!”
今年7月初的一天,家住高平市的王某向警方报警称自己在网上“裸聊”遭遇敲诈勒索。
原来,案发前两天,王某用手机上网时遇到一名头像是美女的网友,双方聊得很开心,于是互加QQ好友,转移到QQ平台继续聊。当晚,王某和这个刚认识的“美女”通过视频“坦诚相见”,而他还在为这段艳遇沾沾自喜时,对方发来了新消息:“这视频劲爆吧?如果不处理,我可就发给你的亲戚朋友了!”
王某又惊又怕,赶忙央求对方删除视频。对方要求王某转账,在对方的威胁下,王某一次又一次转账,先后向对方转账5万余元,而对方发现他再也筹不到钱后,直接删除好友。
王某在忐忑中度过了几个小时,慢慢冷静下来。“我是不是遇到了网络敲诈?”于是立即报警,向警方寻求帮助。
接到报警后,高平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根据涉案资金流向,抽丝剥茧,顺线追查,成功锁定5名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随即赶赴福建省厦门市,于8月20日将张某、王某、李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查,2023年6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华(男,31岁,福建省人)、符某(男,31岁,贵州省人)在境外实施裸聊敲诈犯罪行为。得手后,该二人遥控指挥境内团伙成员张某(男,29岁,福建省人)、王某(男,25岁,贵州省人)、李某(男,26岁,贵州省人)将非法获利的20余万元进行接收、取现并转移。
经讯问,张某、王某、李某交代,他们只负责取款,取出的钱转给“上线”张某华和符某,“洗钱”会获得相应的报酬。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晋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