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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东法制报收集编辑:山东法制报
5月12日上午,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办理破产”指标府院联动会议。市中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建华出席会议,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部门业务骨干,市中区法院破产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前,市中区法院作为济南市营转办优化营商环境“云课堂”办理破产专题培训会的分会场,以视频的形式,面向与会人员转播了题为《办理破产领域相关制度政策的新变化及应对策略》的培训。
会上,市中区法院破产审判庭赵忆泉法官传达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等21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民二庭庭长徐计方通报了近年来市中区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
围绕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实效的发挥,以及破产审判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与会人员纷纷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解决企业破产难题理清了思路。
就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各项问题,刘建华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建立常态化的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多层次的府院联动。要统一思想,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对接,强化协同配合,同心同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府院联动工作,做到及时沟通、互通有无。二是重视本部门信息网络数据建设,应对营商环境评价新变化。各有关部门要在外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置营商环境专栏,及时推送营商环境做法、案例,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共同营造市中最优法治环境。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在做每一个具体行政行为时,都要做到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要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理念,不断提高政府透明力度。
来源:济南政法
责编: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