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深圳市政协七届第六十二次主席会议召开,就“进一步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开展专题协商。
会上,高锦民、陈宁、蒋希勇等10位政协委员从资本支持、创新载体、产学研融合发展、科技研发支持等角度建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出回应,并通报了政策引领推动科技产业创新发展、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投资等方面最新进展。
支持龙头企业
参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要提升深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国际竞争力,必须更好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支撑作用。”深圳市政协委员管连秀、饶微、高锦民共同提出了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建议。
政协委员们在调研中发现,深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政策支持仍需进一步细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投入总量、成果转化率还有待提高,以企业主导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协同创新机制有待健全。
他们建议深圳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一是要明确研究方向,引导龙头企业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二是加大多元投入,长期稳定支持龙头企业参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三是强化协同创新,促进以龙头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四是建立科学机制,确保龙头企业有效投入和正向投入,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崇尚科学热爱科学的氛围。
高锦明在发言中指出,要发挥好龙头企业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引领支撑作用,应当以顶层设计带动研发,通过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宣传引导等多种手段支持龙头企业的参与和主导,鼓励和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机制保障研究有效落地,使得研究内容和成果能够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为深圳乃至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奠定坚实基础。
建言聚焦底层核心技术攻关,
推动深圳通用人工智能发展
深圳如何发挥产学研融合的力量去推动深圳通用人工智能发展?
深圳市政协常委、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陈宁建议,当下人工智能领域的产学研融合工作面临三个挑战,一是场景开放效果不佳,场景开放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二是缺乏长期合作的机制,三是对底层核心技术的聚焦程度有待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他建议,一是要制定场景开放标准,推动鹏城自进化智能体建设,二是可参考自动驾驶L1-L5的标准,建设鹏城自进化智能体等级标准,三是聚焦大模型、人工智能芯片两项底层核心技术进行技术攻关。
围绕底层核心技术攻关,陈宁建议支持打造深圳本土的大模型,支持政府各部门、企业优先在本土大模型基础上开发应用,同时,推动成立粤港澳大湾区大模型数据联盟,利用产学研力量共同挖掘优质行业数据和中文语料数据。此外,他建议加大对人工智能终端推理芯片技术攻关的支持力度,推动大模型在各类终端运行,让人工智能技术为更多场景和行业赋能。
建议吸引社会资本
参与市场化母基金
创投是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促进科技自立自强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俞浩表示,深圳市政府近年出台了系列促进创投行业发展的政策,但当前创投行业仍然面临募资难的问题。与此同时,包括社区股份公司、民营企业和高净值群体在内的深圳市社会资本,均有出资创投基金,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诉求,但对安全性、流动性要求高,一旦发生亏损或者退出周期长、变现困难,很容易引起纠纷。
俞浩建议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母基金,借助市场化母基金的优势,缓解创投行业募资难问题,支持深圳“20+8”产业发展。
市场化母基金是指政府出资比例较小、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母基金,也可部分扮演引导基金职能,鼓励子基金投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市场化母基金一般不直接对具体项目投资,而是以创投基金为投资对象,从而对子基金投资的企业进行间接投资,具有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专业化筛选子基金、投资回报更为稳定等优势。
在俞浩看来,设立市场化母基金是吸引社会资本集聚、平衡商业性资本收益与风险、培育和壮大创业投资行业的重要手段。
他建议,一是要完善市场化母基金的机制设计,如第三方机构可以在基金退出期前,每年为社会资本提供 2%左右的稳定现金流收益补偿,后续清算分配收益时,可以拿 20-30%的超额收益提成,这样既保障了资金的安全性,也可以鼓励第三方机构参与进来。二是为提高市场化母基金流动性,需鼓励S市场发展,丰富退出渠道。三是给与市场化母基金更多的优惠政策。
“市场化母基金的募资相对直投基金更加困难,但对创投行业及深圳企业科技创新的促进作用是显著的,建议针对市场化母基金出台经济贡献奖励、投资贡献奖励,针对出资人出台所得税优惠、让利、出资奖励等扶持政策。”俞浩说。
建议建立深圳
重大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库
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一直以来都是深圳市的优势所在。
深圳市政协委员,联易融科技集团联合创始人、高级副总裁蒋希勇认为,不同于科研机构,企业有生命周期,科技型企业基于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截然不同,科技创新尤其是重大科技创新的成功是一个小概率事件,期间需要历尽煎熬,企业现金流撑不下去往往就意味着科技创新项目血本无归,这也会包括政府投入的大量资源的灭失。
他表示,对于支持深圳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所采取的财政金融政策不宜采取一刀切,更要避免撒胡椒面的现象,将正确的项目交给正确的企业才能保证较高的成功率,所谓正确的企业除了有可持续的财务实力、有较高的科技研发基础能力,更为重要的是相对应的科技项目和企业发展战略匹配度要高,是企业真正“想做”且“能做”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资源浪费,有效推动深圳企业科技创新的发展。
他建议深圳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深度调研,基于企业所拥有的核心科研能力领域建立重大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库,作为政府财政金融资源投入的绝对重心。
此外,他建议政府将国家以及深圳市重点支持的科技创新方向、创新项目和龙头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相结合,在与企业深入沟通探讨上,主动邀请这些企业承担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形成深圳市年度的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