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惠州市某青年诗人涉嫌抄袭一事在文学圈持续发酵,日前,惠州市作协作出了情况汇报,汇报中表示经核查确定存在抄袭行为,此外,会员游某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对作协造成恶劣影响,经讨论拟决定取消吴某惠州市作家协会会员资格,并建议惠东县作家协会召开理事会,罢免游某副主席职务。据中作协官网显示,涉及抄袭风波的吴某十月刚刚成为中作协新会员。
11月28日,诗词圈内知名公众号“读一首好诗”刊文直指惠州青年诗人吴某刊登在《诗词》杂志2023年第21期上的诗作《红薯地》《流年》涉嫌抄袭江西诗人林长芯的作品,并给出了两首诗的对比图,比如《红薯地》一诗中“清风拂过大地,唯一一枚落日,仿佛人间的旧词。”被指认抄袭林长芯2021年出版的诗《漳州行旅图》中“清风拂过山岗,唯一一枚落日,仿佛人间的旧词。”该推文的作者称此种抄袭能用“惨烈”二字形容,“若不是原作者林长芯巧合发现自己的诗歌被抄袭发表,恐怕这样的抄袭很难被发现。”28日当天傍晚,《诗词》编辑部发表《严正声明》,称经过细致核查比对,确认已构成抄袭,《诗词》表示在稿件留用时责编已通知作者本人,并对稿件是否原创首发与作者反复确认,基于作者的不诚实,《诗词》编辑部取消支付当期稿酬,今后不再刊发该作者的作品。
而事情到这里还没有结束,11月30日,“读一首好诗”公众号再度发文称吴某发表在《作品》杂志上的诗歌也涉嫌抄袭,疑将两位作者不同的诗歌进行了拼接,组合成了一首新的作品。30日《作品》杂志社发布《严正声明》,确认吴某的17行诗作挪用诗人尹红远2行,挪用诗人芒克7行,挪用诗句超过其作品的52%,法务认为已构成涉嫌抄袭,后续事件将依法依规跟进处理。“读一首好诗”的打假还没结束,12月4日,其公众号又发文称《草堂》诗刊2021年第7期刊登的吴某的诗歌涉嫌抄袭,《草堂》诗刊对此暂未作出回应。
如此抄袭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但面对众人的指责和诗歌杂志的对抄袭行为零容忍的严正声明,处于事件风波中的吴某似乎并不认可。在吴某丈夫游某发起的《香草诗刊》微信公众号上,两人发多篇文章批驳,游某认为《作品》杂志的反抄袭声明是不负责任的,辩称“由于文学创作实践观不够成熟,她有意无识地将别人的诗句截取放进诗中,导致发表后网上舆论纷纷。”游某还指责江西诗人林长芯涉嫌抄袭。吴某则刊文《你所不知的写作手法》,其中提及了自己在2017年访谈中就提出的超现实主义“自动写作”理念,用剪切和拼贴手法创造出新的诗歌,并称“我认为,一个作者如果有读者来抄袭他的作品,是他的荣幸,如果你不愿意,那好,祝此后再无人抄袭借鉴你只言片语。”游某力挺妻子,并称“旧诗有集句,新诗是否有集句?现代小说有拟仿,新诗是否有拟仿?这值得讨论。抄别人诗句,能不能推陈出新?这些都值得探讨。”
对于此番辩解,不少网友表示了大跌眼镜,“这就是抄袭诗派创始人?”“居然试图把抄袭说成写作流派,说成一种创作手法!”“文贼,是一个文人不耻的行为,难道不是吗?”
今年以来诗坛已出现多起抄袭事件,今年四月诗人冯书辉刊登于《西湖》杂志的多首诗歌被指涉嫌抄袭,九月广西作家协会通报原贺州市作协副主席王忠民涉嫌抄袭,最终被取消广西作家协会会籍,广西作协同时向中作协申请撤回了对王忠民的推荐。尽管抄袭者层出不穷,但监督机制也在不断升级,不仅是各刊物对抄袭持零容忍的态度,舆论监督也对抄袭表现出极为强烈的反应,对抄袭行为自发的保持了零容忍,捍卫原创抵制抄袭不仅是出于法律层面对著作权的保护,更是社会公序良俗认识下对文学这方净土的捍卫。
做文不可做伪,相比起一时的浮名,文学创作更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以诗传情,而不是当个剪刀手给自己裁剪出一身金玉其外败絮其内的“华袍”。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 记者沈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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