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个导向 优化工作流程
为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数据支撑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首个普查活动。全力做好“五经普”工作,对于摸清我国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效益,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随着新兴产业的迅速兴起,形成的市场主体数量庞大复杂,首次整合投入产出调查成为“五经普”工作面临的新课题。清查工作中,如何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更精准、更全面清查出统计对象,高质量完成“五经普”工作,成为摆在各级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结合基层实际,提出几点建议。
“五经普”清查过程中存在问题
部门资源共享度和协作度不高。“五经普”收集的主要是经济方面的指标,有些指标在税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财政等行政部门都有记录,但部门间的数据资源分散、不共享、口径不同,造成数据分享难、公开难、使用难。由于基层统计部门统筹能力有限,社会各方面支持度和参与度不高,普查对象配合度不高,间接影响了普查质量。
解决方案
单位清查是普查登记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各级普查机构牵头,会同审批登记、行业主管等部门共同做好单位清查底册编制、“地毯式”清查和查疑补漏等工作,建立统一完整的普查登记底册,确保普查单位不重不漏、真实完整、准确可靠。全面推动普查现场登记,组织投入产出调查单位规范填报数据,确保普查登记进度和数据安全。建议由统计部门、税务部门、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联合业务指导组,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确保高质量完成“五经普”普查工作。
齐抓共管、协同联动、形成合力。“五经普”数据共享方面,加强与财政、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提供管理服务对象相关数据资料;在普查对象查找方面,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并强化基层力量协同开展普查对象查找工作。统一各部门的统计口径,通力合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数据赋能,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大数据,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应用税务、市场监管、银行、物流等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经济普查,减轻普查对象负担,降低普查成本,提高普查效率。
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提升质效。完善单位清查周通报制度,督促清查进度;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民政、民宗等部门按时提供各部门行政登记资料;财政、教体、卫健、人社等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清查的人员组织;工信、商务、住建、农业农村、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行业的单位清查工作事项,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普查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乡镇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
突出重点、数据共享、相互印证。清查底册的建立是普查工作的基础和重点,而各部门尤其是税务部门的数据是完善清查底册、确保底册质量的有力保障。统计部门应加强与税务的沟通交流,利用好数据交流平台,强化问题导向,重点查、反复查,努力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防丢防漏、找全找遍、搞清搞实”;按照行业门类分乡镇开展分析,研判重点行业是否遗漏,及时补差补缺;加强数据审核,及时修正平台审核错误,搞准个体户营业收入、从业人员等关键核心指标;提升数据质量,充分整合行政部门数据优势,在互相融合和印证的过程中,实现数据互通互用。在日常的名录维护中,基于市场监管、税务、编办等部门信息进行新增变更和注销维护,行政审批部门要对基础资料尤其是地址和联系方式进行严格审核,方便后期查找核实;在经普活动中,可以以名录为基础,以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识别码,与税务、市场监管、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数据平台对接,及时对各项统计数据进行对比完善。如果普查对象在普查期将数据已申报到税务系统中,可直接将数据对接到普查系统中,提高普查效率和普查数据质量。
对策建议
大数据时代,要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大数据,拓展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应用税务、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行政记录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经济普查,减轻普查对象负担,降低普查成本,提高普查效率。
优化联网直报平台自动审核技术,提高数据质量。简化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操作界面,添加更多实用功能,压缩重复指标和报表,完善多指标联审评估,让调查单位在填报时能随报随审,减少后期查询、修改工作量,提高效率。
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推动数据采集智能化、便捷化,拓宽普查方式。针对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会计资料不全问题,在确保数据质量和信息安全前提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更安全可靠、灵活便捷的数据采集和报送方式,倡导向普查对象推广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智能化、便捷方式,减轻“两员”工作量,提高普查工作效率。
全面推动普查现场登记,组织投入产出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数据质量。牢牢守住数据质量生命线,强化全流程质量控制,制定数据审核验收等制度规范,对普查实施中的每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检查验收,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数据审核认定工作。深入组织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强化普查执法检查,坚决抵制普查数据弄虚作假、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确保“五经普”工作数据真实可靠。(作者:淄博市淄川区岭子镇人民政府 张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