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沙时报讯(记者 吴婉沁 通讯员 曾为中)“感谢组织关怀支持,我们将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和关爱。”近日,面对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的回访教育,县文旅局文化保护和传承中心干部周某郑重表态。
2022年,周某与两名同事因在工作中虚开发票套取资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在受到处分后的一年里,三人没有灰心丧气,反而以此来激励自己,积极参与全县255处不可移动文物点的实地勘察、测绘,助力长沙县成为全省首个完成不可移动文物点保护区划数字化工作的县级城市。
从受处分人员到业务骨干,周某等三名干部的巨大转变还要从一份监察建议书说起。
2021年8月,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收到信访件,反映周某等三名公职人员在劳务外包上虚增劳务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该纪检监察组随即启动调查。经查,三人套取资金用于调勘工作所需餐饮、住宿、税费以及往返工地交通费用,该纪检监察组根据相关工作规则给予三人诫勉谈话处理,并给予相关管理人员批评教育处理。
问题不是一查了之。从三名干部套取资金使用情况来看,资金均用于工作开支,并未进个人“腰包”,这背后除了存在监管上的缺失、教育上的缺位,是否还存在经费保障上的不足?
由此,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向县文旅局党组下发监察建议书,建议局党组就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全面自查,并对加强文物考古调勘专项资金监管、加强文物考古调勘经费保障、加强文物考古调勘队伍建设三方面提出要求。
“该监察建议直指调勘工作存在问题,直指资金监管漏洞,有利于我局堵塞漏洞、健全机制、加强廉政教育。”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文旅局党组迅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动员全局将监察建议落实到行动上。
一方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发现的问题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长沙县镇(街)代管文博场馆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长沙县文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和考核办法;另一方面主动完善考古调勘工作机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对文保资金的申报、使用、下拨精准把脉,堵牢监管上的漏洞。
同时,该局党组组织业务人员参加业务、安全培训,提升专业技能,组织文保全体从业人员集体谈话,开展岗位责任意识教育,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制度保障、监管发力、业务支持……一系列的变化为工作运行增添强大动力,也让“清廉”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共识,县文旅局上下呈现一派干事创业的新气象。
“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不是最终目的,帮助综合监督单位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长沙县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始终把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有效方式,坚持办案、整改、治理同向发力,有效推动综合监督单位扛牢主体责任、整改落地见效,为增添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