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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收集编辑:极目新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沈保义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检察官,再次来到当地路口镇梅花村村民老徐家,给老徐送上司法救助金1万元。老人握着检察官的手,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
11月29日,承办检察官介绍,老徐现年68岁,二级肢体残疾人,家中有个小小的作坊,靠着做竹扫把销售,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今年4月,作坊被村民庞某某放火烧毁,损失共5万余元。然而庞某某既是精神病人又是五保户,根本无能力赔偿。
同年7月,庞某某强制医疗案到崇阳县检察院后,检察官主动到老徐家走访调查,经调查认为老徐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随即帮助老徐备齐申报材料,鼓励老徐边建房子边生产自救,同时联系湖北力越新型材料厂、湖北晶洋公司等单位推销竹扫把,并联合村委会、当地民政、残联部门对老徐开展联合救助,民政和残联部门共对老徐救助0.3万元。今年10月,老徐作坊的房子做好了,生产的竹扫把销售一空,老徐一家人的生活恢复正常。
崇阳县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来,该院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把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开展司法救助活动作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加大救助力度,提升救助效果,帮助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难,今年共为2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