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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焦作日报收集编辑:焦作日报
情侣间,为表达爱意,相互给付财物的现象非常普遍。双方关系亲密时,对频繁的经济往来毫不在乎。一旦情感生变,昔日甜蜜常常会带来经济纠纷。那么,分手后“恋爱转账”能否要回?近日,中站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恋人之间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
恋爱期间,何女士通过微信向男友曹某转账,共计12600元。后双方结束男女朋友关系,何女士多次向曹某索要曾给其转账的钱款,曹某则置之不理。无奈之下,何女士遂向中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曹某偿还借款12600元。考虑到两人原本是恋爱关系,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承办法官仔细核对交易明细、聊天记录等证据,分别与原告、被告进行沟通,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展开调解。
经调查,何女士与曹某在恋爱期间经济上互有往来,且多数款项并未注明用途及性质。调解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核对了转账的用途和数目,从法理角度向双方说明恋爱期间款项的性质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角度进行耐心劝说。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反复沟通,对各笔款项进行了逐一区分,确定了数额,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曹某返还何女士3500元,该案就此化解。
法官表示,恋爱期间,既要以诚相待,又要保持相对财产独立,厘清财务关系。在合理范围内、考虑自己经济能力的基础上,通过合适的方式向对方表达爱意。遇到涉及较大金额借贷时,可就该借贷关系达成明确约定,并留存大额资金往来的证据,避免将来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景鹏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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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焦作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