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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黑龙江日报收集编辑: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由省司法厅与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开展的“松花江普法行”主题宣传月活动启动。此次活动是探索省际普法合作新模式,以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松花江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生态强省建设,着力打造美丽中国法治龙江品牌。
据了解,10月18日至11月17日,选取松花江干流在我省的主要流经市(地)及县(市、区)中的10个点位。大庆市肇源县,哈尔滨市呼兰区、巴彦县、通河县、方正县、依兰县,佳木斯市桦川县、汤原县、富锦市,鹤岗市绥滨县,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服务。
活动以省、市、县三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为主要力量,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宣传防灾减灾和灾后重建、生态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旅游促进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毒品预防、消费者权益保护、防范非法集资和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权益和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记者:米娜
来源:龙头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