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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鲁网淄博频道收集编辑:鲁网淄博频道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成果登记,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日前,淄博市启动2023年第二批科技成果登记工作。
登记范围:淄博市内单位单独研究开发,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与市外合作研究开发产生的科技成果(包括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和软科学成果等),其中,执行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含基金、专项)产生的科技成果必须登记;鼓励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登记。
登记流程:成果登记申报单位登陆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网(http://www.tech110.net/)下载安装“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填写完整后导出电子版成果登记压缩包文件。按要求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出具科技成果完成情况公示函。成果完成单位将成果登记压缩包文件、盖章公示函扫描件以及验收(结题)证书或评价报告等附件资料扫描件报送至主管部门。
市科技局对报送的科技成果进行审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科技成果上报省科技厅。
责任编辑:姜健
来源::19 淄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