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 记者苏定伟
一名“老赖”在限制消费期间,通过“黄牛”高价代购机票,偷偷乘坐飞机从三亚到成都。6月28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南部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开出首份违反“限高令”处罚决定书,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乘坐飞机的“老赖”处以罚款10000元,罚款在7月1日前交纳。
2022年,董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依法判决刘某支付董某12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主动偿还5万元,剩余7万元几经催告仍不履行,董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除依法扣划刘某名下21000元存款外,其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首次执行遂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为了促进被执行人主动履行,2022年12月20日,向刘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刘某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今年6月初,南部法院收到线索,2023年1月15日,刘某在限制消费期间,乘坐飞机从三亚到成都。执行干警立即行动,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后,第一时间传唤违反限高令乘机人刘某到院接受调查。询问过程中,刘某不以为意,试图以“不知道、记不到”蒙混过关,执行干警拿出刘某用自己身份证件所购买的机票航班信息,再次向其释明其行为已违反限制消费令,如不悔改将受到法律严惩。
“这件事情我确实违反了限高令,当时没想那么多,做出了违法行为,现在很后悔,保证以后不会再犯。”刘某对其违反限制消费令的行为供认不讳,主动交代通过“黄牛”高价代购机票的事实。刘某当场出具《悔过书》,积极主动协商,取得董某谅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履行全部案款。
南部法院办案法官介绍,被执行人刘某违反限制消费令违规购买机票的行为,不仅挑战国家司法权威,还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考虑到其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法院最终决定对刘某处以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