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丁冬梅 付婧秋
“今天找你谈话,是希望你能履行好工作职责,在平时的工作中,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出错。”日前,因某单位年轻干部王某在财务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财务制度,导致财务核销出现错误,茅箭区纪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对其开展提醒谈话。这是茅箭区纪委对年轻干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的缩影。
为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茅箭区纪委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中,突出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精准运用,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年轻干部在工作作风、工作质效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区别使用提醒谈话、警示教育、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措施,抓早抓小,对症“开方”,精准纠偏,引导年轻干部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年轻干部在事业起步时期,社会阅历、基层工作经验相对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产生廉政风险,在工作中,我们要坚持对干部提醒在前、教育在前、帮助在前,防止出现苗头性错误。”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就是要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贯穿到党员干部的八小时内外。该区纪委压实年轻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督促其深入了解年轻干部思想、工作、家庭、社会交往等情况,对发现存在思想消极、不良嗜好、社会交往复杂等情况的及时谈话谈心,引导其“纠偏刹车”。该区纪委派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加强对年轻干部廉政档案、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日常工作的常态化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为不影响年轻干部的干事创业激情。该区纪委积极探索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的方式方法。在谈话前,结合被谈话对象的性格、“八小时内外”的工作和生活情况等,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统筹运用集体谈话和“一对一”谈话的方式,结合个人想法、职务、岗位职责、个人特点等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意见,确保谈话能够谈到“点”上、“戳”到痛处,切实提高谈话实效。对表现良好的年轻干部,侧重于提醒和引导,做好提醒谈话的工作;对表现消极的年轻干部,则更侧重于批评教育,切实把年轻干部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对我进行了批评教育,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招投标方面的相关知识和规定进行深入学习,感谢组织及时提醒了我,让我不至于出现更大的问题。”对该区年轻干部程某某回访时,该干部深有感触地说。据了解,陈某某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的处理。
为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该区纪委监委派出机构建立管理台账,适时开展“回头看”,通过面对面交心谈心的方式,帮助谈话对象清楚认识到问题所在,并提出整改建议,鼓励其放下“包袱”积极工作,扎实做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后半篇文章”。
截至目前,该区纪委共运用“第一种形态”追责问责处置264人次。
“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就是要从关爱干部的角度出发,常咬耳扯袖,引导干部主动从根源上剖析问题发生的原因,使履职尽责意识入脑入心,让监督执纪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