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3日讯13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青岛城建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违法拆除问题的情况通报,将近期发生的青岛城建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青岛融汇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市北城发公司”)违法拆除情况公开通报。
通报内容显示,市北城发公司组织施工的市北区广饶支路5号拆除工程位于松山路小区以东、广饶支路以西、青岛大学医学院以北区域,为砖混结构房屋,拆除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该公司在未依法办理拆除施工备案的情况下,违法组织拆除施工,对此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月13日向市北城发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拆除施工行为通知书》《责令违法拆除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经多次催促,该公司逾期五日递交整改报告(整改报告称该工程未签订拆除施工合同),且不配合开展调查取证有关工作,致使违法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市北城发公司的违法拆除问题,该公司曾在2022年6月,因市北区鞍山二路7号工程违法拆除问题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约谈项目负责人,今年再次组织违法拆除施工活动,性质极为恶劣,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为此,决定对市北城发公司违法拆除问题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对于违法拆除施工问题,责令市北城发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拆除行为,接受行政处罚。市北城发公司应如实提供拆除施工企业信息,按规定签订拆除施工合同,督促施工企业改进现场管理秩序。停工期间,市北城发公司应做好拆除工地扬尘防护措施,对已拆除建筑废弃物用密闭网进行全部覆盖,并定期洒水,保持地面湿润。市北城发公司应依法办理拆除施工手续,手续未办理完毕前,不得继续违法拆除施工(含垃圾清运)。
通报要求,各拆除企业要提高守法自律意识,严格执行拆除施工备案制度,建设单位未办理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的,一律不得擅自组织拆除施工;施工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未办理拆除施工备案手续的拆除工程;施工单位无相应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未按规定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一律不得进行拆除施工作业。各区(市)拆除管理部门要强化拆除工程安全监管,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拆除行为,对发现的违法拆除行为,将按照规定实施信用考核扣分,严重的将取消在我市从事拆除活动的资格,有力规范我市拆除工程市场秩序。观海新闻/青岛晚报 记者 徐美中